公告日期:2026-06-13
证券代码:000987 证券简称:越秀资本 公告编号:2026-041
广州越秀资本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作出决议,同意公司向越秀产业投资提供不超过 300,000 万元的借款,越秀租赁向江苏越秀租赁提供不超过 250,000 万元的借款,越秀租赁向浙江越秀租赁提供不超过 100,000 万元的借款。上述借款利息均按不低于实际借款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 1 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上浮 10%计算。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广州越秀资本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6 月 12 日以通讯方式作出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
决议,审议通过《关于拟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为满足资金周转及日常经营需要,同意公司向控股子公司广州越秀产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越秀产业投资”)提供不超过300,000 万元的借款,同意控股子公司广州越秀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越秀租赁”)向其控股子公司江苏越秀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越秀租赁”)提供不超过 250,000 万
元的借款,同意越秀租赁向其控股子公司浙江越秀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越秀租赁”)提供不超过 100,000 万元的借款。关联董事李锋、吴勇高、贺玉平回避本议案的审议与表决。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公司本次对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财务资助事项概述
(一)为满足资金周转及日常经营需要,公司拟向越秀产业投资提供不超过 300,000 万元的借款,其中 200,000 万元借款期限不超过一年,可在额度内循环使用,100,000 万元借款期限为超过一年且不超过三年,不可循环使用。越秀租赁拟向江苏越秀租赁提供不超过 250,000 万元的借款,借款期限不超过三年,可在额度内循环使用。越秀租赁拟向浙江越秀租赁提供不超过100,000 万元的借款,借款期限不超过三年,可在额度内循环使用。上述借款均可提前还款,单笔借款到期日均不超过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 36 个月,上述借款利息均按不低于实际借款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 1 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上浮 10%计算。如越秀产业投资、江苏越秀租赁、浙江越秀租赁提前还款,则按实际借款金额及借款期限计算利息。本次借款无需越秀产业投资、江苏越秀租赁、浙江越秀租赁或第三方提供担保。
(二)公司持有越秀产业投资 60.00%股权,公司控股股东广州越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越秀集团”)的全资子公司广州越秀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越企”)
持有越秀产业投资 40.00%股权。越秀租赁分别持有江苏越秀租赁、浙江越秀租赁 65.00%股权,越秀集团全资子公司成拓有限公司分别持有江苏越秀租赁、浙江越秀租赁 35.00%股权。越秀产业投资、江苏越秀租赁及浙江越秀租赁均属于公司与控股股东的关联方共同投资形成的控股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公司本次拟向越秀产业投资提供借款、越秀租赁拟向江苏越秀租赁及浙江越秀租赁提供借款均构成财务资助,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和《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的不得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相关借款不影响公司及越秀租赁正常业务开展及资金使用安排。
(三)本次财务资助合计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归母净资产的 10%,根据《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财务资助事项在公司股东会决策权限范围内。
公司于2026 年6 月12 日以通讯方式作出第十届董事会第四
十二次会议决议,审议通过《关于拟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因利益相关,关联董事李锋、吴勇高、贺玉平回避表决,8 名非关联董事以全票同意表决通过本议案。
本事项尚须提交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届时,越秀集团、广州越企、吴勇高等关联股东应回避本议案的审议与表决。
(四)本事项无需有关部门批准,借款协议将于各方履行内部审批程序后签署。
二、被资助对象的基本情况
(一)越秀产业投资
公司名称:广州越秀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9 年 2 月 19 日
法定代表人:吴勇高
注册资本: 6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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