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6-13
广州越秀资本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向经理层授权管理制度
(2026 年 6 月)
股票代码:000987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广州越秀资本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集
团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促进集团公司董事会及经理层依法履职,规范经理层职责和行使职权的具体程序,提高经营决策效率 ,根 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等法律法规和内部制度规定,结合集团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广州越秀资本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企业
(以下并称“越秀资本集团 ”)。
本制度所称下属企业是指集团公司直接或间接的全资、控股公司,以 及通过其他方式获得实际控制权的企业。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授权”是指董事会在一定条件和范围内,将公司《章
程》赋予其职权中的部分事项决定权授予总经理等被授权人 。被授权人依据授权实施决策应符合既定的决策程序和“三重一大”管理制度的要求。
本制度所称“董事会”“经理层”和“总经理”均指集团公司的董事会、经理层和总经理。经理层成员一般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于董事会的授权管理。
第五条 董事会对经理层授权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重大事项不授权。董事会对经理层授权须遵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凡属法定董事会不得授权的事项、涉及集团公司战略性及方向性事项、影响集团公司发展和正常运行等特别重大事项不得授权。
(二)审 慎授权原则。授权应当优先考虑风险防范目标的要求 ,从严控制。授权事项须依据并满足内控、工作需要、管控能力、经理层履职能力、管理提效等方面的要求。授权范围采取循序渐进的策略,逐步扩大调整。
(三)适时调整原则 。授权事项在授权有效期内保持相对稳定,并根据内外部因素的变化情况和经营管理工作的需要,适时调整。
(四)过程监督原则。经理层行使有关职权按照公司《章程 》《董事会议事规则》《总经理工作细则》等制度规定执行。董事会对授权事项决策过程和运行效果进行监督。以年度为周期 ,总 经理应定期报告或根据需要及时向董事会报告授权权限履行情况和授权决策事项的执行情况。
第六条 董事会应当规范授权、科学授权、适度授权、权责一致,授权范
围应当符合集团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实际。
第二章 职责分工
第七条 公司董事会职责包括:
(一)将职权中的部分事项决定权向经理层授权;
(二)对授权事项决策过程和运行效果进行监督;
(三)听取总经理对授权履行情况的执行情况报告;
(四)其他属于董事会的职责。
第八条 公司总经理职责包括:
(一)按公司章程规定及董事会的授权履行职责,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事项;
(二)接受董事会的监督,向董事会报告授权事项履职执行情况;
(三)其他属于总经理的职责。
第九条 公司法律合规管理部门是授权管理部门,负责:
(一)对授权内容的合法、合规性进行审核;
(二)监督、检查授权事项的执行情况;
(三)其他应履行的职责。
第十条 公司风险管理部门负责对授权范围、额度等要素与风险管控要求
的一致性、适配性进行审核。
第十一条 公司战略管理部门负责审核授权内容与公司战略的一致性、匹
配性。
第十二条 公司其他各部门负责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授权事项各要素的设
定和具体执行等工作。
第三章 授权管理
第十三条 董事会授权分为:日常管理职能授权、经营业务授权和临时授
权。
第十四条 日常管理职能授权,是指根据公司经营管理需要,董事会将公
司《章程》规定的部分管理事项决定权授予经理层行使。
日常管理职能授权采取“制度+清单”的管理模式。集团公司在各项制度中规定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授权范围,根据制度管理办法规定履行制度审批程序。在保持制度相对稳定性的同时,可对授权事项清单进行动态调整,提高决策效率,更好地满足集团公司生产经营管理的实际需要。
第十五条 授权事项清单由董事会审议通过,若清单事项来源于生效制度
(已履行制度审批程序), 授权事项清单无需另行报批。
董事会认为必要时,可以决定收回或部分收回授予的权限;董事长、总经理认为必要时,可以建议董事会收回或部分收回已经授予的权限。
第十六条 经营业务授权,是指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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