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02
证券代码:000987 证券简称:越秀资本 公告编号:2025-070
广州越秀资本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日前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同意公司向控股子公司越秀租赁提供不超过 150,000 万元的借款,公司全资子公司广州越秀资本向越秀租赁提供不超过 150,000 万元的借款;借款期限均为不超过一年,借款利息均按不低于实际借款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 1 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上浮 10%计算;同意越秀租赁向其控股子公司上海越秀租赁提供不超过 300,000 万元的借款,借款期限为不超过三年,借款利息按不低于实际借款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 1 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上浮 10%计算。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广州越秀资本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1 日以通讯方式作出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
议,审议通过《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为满足资金周转及日常经营需要,同意公司向公司控股子公司广州越秀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越秀租赁”)提供不超过 150,000
万元的借款,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广州越秀资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越秀资本”)向越秀租赁提供不超过 150,000万元的借款,同意越秀租赁向其控股子公司上海越秀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越秀租赁”)提供不超过 300,000 万元的借款,关联董事王恕慧、吴勇高、李锋、贺玉平回避本议案的审议与表决。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公司本次对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财务资助事项概述
(一)为满足资金周转及日常经营需要,公司拟向越秀租赁提供不超过 150,000 万元的借款,公司全资子公司广州越秀资本拟向越秀租赁提供不超过 150,000 万元的借款,借款期限均为不超过一年,可提前还款,单笔借款到期日不超过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 36 个月,借款利息均按不低于实际借款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 1 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上浮 10%计算;越秀租赁拟向上海越秀租赁提供不超过 300,000万元的借款,借款期限为不超过三年,可提前还款,单笔借款到期日不超过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 36 个月,借款利息按不低于实际借款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 1 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上浮 10%计算。如越秀租赁、上海越秀租赁提前还款,则按实际借款金额及借款期限计算利息。本次借款无需越秀租赁、上海越秀租赁或第三方提供担保。
(二)广州越秀资本持有越秀租赁 70.06%股权,公司控股股东广州越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越秀集团”)的全资
子公司成拓有限公司持有越秀租赁 29.94%股权。越秀租赁持有上海越秀租赁 75%股权,越秀集团的全资子公司星晧有限公司持有上海越秀租赁 25%股权。越秀租赁、上海越秀租赁均属于公司与控股股东的关联方共同投资形成的控股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公司本次拟向越秀租赁提供借款、广州越秀资本拟向越秀租赁提供借款及越秀租赁拟向上海越秀租赁提供借款均构成财务资助,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和《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的不得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相关借款不影响公司、广州越秀资本及越秀租赁正常业务开展及资金使用安排。
(三)越秀租赁、上海越秀租赁最近一期财务报表显示的资产负债率超 70%,且本次财务资助合计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归母净资产的 10%,根据《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财务资助事项在公司股东会决策权限范围内。
公司于2025 年12月1 日以通讯方式作出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审议通过《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因利益相关,关联董事王恕慧、吴勇高、李锋、贺玉平回避表决,8 名非关联董事以全票同意表决通过本议案。
本事项尚须提交公司 2025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届时,越秀集团、广州越秀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王恕慧、吴勇高等关联股东应回避本议案的审议与表决。
(四)本事项无需有关部门批准,借款协议将于各方履行内
部审批程序后签署。
二、被资助对象的基本情况
(一)越秀租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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