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02
广州越秀资本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四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广州越秀资本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2025 年第四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通知于 2025 年 11 月 23 日以电
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 2025 年 11 月 28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应出席独立董事 4 人,实际出席独立董事 4 人,会议由独立董事刘中华先生召集和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
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拟审议的相关议案进行了预审议,经过审慎分析,基于独立判断,形成以下决议:
一、以 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公司对 2026 年度可能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预计,相关交易属于公司开展日常经营活动的必要事项,交易内容合法合规,交易定价公允,交易额度预计审慎合理,交易对手方履约能力良好,符合业务开展的实际需要,交易相关安排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将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提交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提醒董事会在对本事项进行审议时,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
二、以 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
司及全资子公司向关联方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广州越秀资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越秀金融国际控股有限公司向关联方借款主要是为了满足自身资金周转及日常经营所需,借款额度和利率的设定与计收公允合理,相关安排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将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提交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提醒董事会在对本事项进行审议时,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刘中华、谢石松、冯科、蒋海
2025 年 12 月 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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