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09
广州越秀资本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报告人:谢石松
广州越秀资本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各位股东:
2025 年,本人作为广州越秀资本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要求,充分发挥自身专业优势,诚实、勤勉、独立履行职责,推动董事会科学决策,促进公司合规治理,依法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现将本人 2025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 个人基本情况
(一)个人履历信息
谢石松,中共党员,博士学位。曾任中山大学法学院教授、国际法研究所所长,中国国际私法学会副会长,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广州阳普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广东省广告股份有限公司、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威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广州高澜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监事。现任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
上海仲裁委员会、广州仲裁委员会、深圳国际仲裁院、珠海国际仲裁院、佛山仲裁委员会、东莞仲裁委员会等全国 15 家仲裁机构仲裁员和部分仲裁机构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横琴国际商事调解中心副理事长、调解员,广州越秀资本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惠州亿纬锂能股份有限公司、极海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二)在公司的任职情况
本人自 2020 年 9 月 17 日起任职公司独立董事,公司于 2023
年 9 月 14 日完成董事会换届选举,本人获选连任公司独立董事,目前连续任职未超 6 年。本人还担任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提名委员会委员,自 2025 年 8 月 28 日起担任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主任委员,严格按照董事会授权和各委员会工作细则履行职权。
(三)独立性说明
本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具备履职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工作经验和基本素质,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不存在任何可能影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情况,本人任职资格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本人已向公司董事会提交 2025 年独立性自查报告。
二、 2025 年履职概况
(一)参加董事会、股东会情况
2025 年,公司共召开 12 次董事会和 7 次股东会,本人出席
了所有应出席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参加董事会情况 参加股东会情况
姓名 应参加 是否连续
现场出 通讯出 委托出 缺席
董事会 两次未亲 出席股东会次数
席次数 席次数 席次数 次数
次数 自参会
谢石松 12 4 8 0 0 否 7
本着勤勉务实、诚信负责的原则,本人参会前均认真审阅每
项议案及汇报材料,做好充分准备;参会中积极参与审议或审阅
事项讨论,发表独立公正意见;会后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市场反
馈及决议事项的执行进展,监督公司规范运作,依法维护投资者
权益。
2025 年,本人出席的公司董事会所审议的各项议案符合公
司发展需求及广大股东合法利益,本人均投赞成票,没有投反对
或弃权票;本人出席的公司股东会均由董事会召集,各项议案均
获审议通过,公司能依法保障股东的知情权、参会权和表决权,
本人未对公司股东会决议提出异议。
(二)在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2025 年,本人严格按照董事会授权及各专门委员会工作细
则的有关要求,出席了全部应出席会议,认真参与研讨,为提高
董事会科学决策水平、高效履行职责提供专业保障。具体如下:
(1)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担任主任委员期间,召集薪酬与
考核委员会召开了 3 次会议,并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024 年绩
效清算、总经理定薪及 2025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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