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26
华工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华工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华工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工科技”或“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25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依照《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行使原监事会全部法定职权,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的全过程履行监督职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重要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重要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重要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重要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重要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华工科技集团总部及激光精密智能装备系列产品、光通信产品、传感器、激光全息膜产品等产业子公司,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94.99%,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99.58%。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组织架构、发展战略、人力资源、企业文化、资金管理、采购业务、存货管理、固定资产管理、生产管理、销售业务、费用管理、研究开发、工程项目、财务报告、全面预算、投融资管理、信息披露、信息系统等层面的内部控制。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采购业务、销售业务、资金管理、资产管理以及生产管理等。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在本年度的内部控制建设及执行情况如下:
1、组织架构
公司严格遵循《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建立健全以股东会、董事会及其下设专门委员会和管理层为核心的法人治理架构,完善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明确各机构决策、执行、监督环节的权责边界,形成科学有效的分工制衡机制,保障各治理机构规范运作,为公司内部控制有效运行奠定坚实基础。根据《公司法》及监管要求,结合公司治理实践需求,公司依法取消监事会,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承接其全部法定职权,提升监督专业化、高效化水平,优化治理结构,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为适配生产及管理需要,公司秉持相互制衡理念,合理设置部门岗位、明确权责划分,形成协同高效、监督闭环的运转格局。公司规范各项业务及管理流程,明确操作规程,确保各环节权有所属、责有所归,激活运营效能,为公司稳健发展夯实根基。
2、发展战略
公司将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调整为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核心是将ESG(环境、社会和治理)全面嵌入顶层战略决策体系,实现可持续发展与商业
价值协同增长。该委员会主要负责研究公司长期发展战略、重大战略投资、可持续发展规划及ESG相关事项,就战略规划、重大重组、ESG治理、风险机遇等相关事项向董事会提出建议。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负责战略规划的组织编制和具体实施,定期搜集整理国家宏观经济、产业政策,经充分调查研究、科学分析预测及广泛征求意见后,明确发展方向、整合内外资源,保障发展战略有效落地。
3、人力资源
公司紧扣经营发展战略部署,持续健全人力资源管理体系:制定并试行《国际化人才信息管理办法》,明确国际化人才信息管理标准与规范,搭建系统化的海外人才管理体系……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