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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6-12-12
关于江苏润奥电子制造股份有限公司挂牌申请文件的第二次反馈意见
江苏润奥电子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并东吴证券:
现对由东吴证券(以下简称“主办券商”)推荐的江苏润奥电子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下简称“全国股转系统”)挂牌的申请文件提出第二次反馈意见:
1、公司业绩下滑,最近一年及一期扣非后亏损。请公司补充披露下滑原因,对比同行业可比公司、期后销售合同补充分析披露持续经营能力。请主办券商和申报会计师补充核查公司是否存在影响持续经营的重大风险,发表明确意见。
2、请公司说明报告期初至申报审查期间,公司是否存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若存在,请公司披露资金占用情况,包括且不限于占用主体、发生的时间与次数、金额、清理时间、决策程序的完备性、资金占用费的支付情况、是否违反相应承诺、规范情况。请主办券商、律师及会计师核查前述事项,并就公司是否符合挂牌条件发表明确意见。
请你们在5个工作日内对上述反馈意见逐项落实,并通过全
国股份转让系统业务支持平台上传反馈意见回复材料全套电子版(含签字盖章扫描页)。若涉及对公开转让说明书的修改,请以楷体加粗说明。
经签字或签章的电子版材料与书面材料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在提交电子版材料之前请审慎、严肃地检查报送材料,避免全套材料的错误、疏漏、不实。
二○一六年十二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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