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27
公告资料
证券代码:000989 证券简称:九芝堂 公告编号:2026-011
关于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董事会审计
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现将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职评估及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说明如下:
一、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所”)前身是成立于
1981 年的北京会计师事务所,2011 年 12 月 22 日经北京市财政局批准转制为特
殊普通合伙,2012 年更名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22 号赛特广场五层,首席合伙人为李惠琦先生。
截至 2025 年末,致同所从业人员近六千人,其中合伙人 244 名,注册会计
师 1,361 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 400 人。
(二)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6 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第九
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聘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后该议案于 2025 年 11 月 26 日经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
二、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职业规范及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工作安排,致同所对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 2025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致同所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5 年度
九芝堂股份有限公司 1
公告资料
的合并及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31 日按照《企业内部
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致同所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致同所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2025 年 11 月 6 日,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选聘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向董事会建议选聘致同所为公司 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
(二)2025 年 12 月 18 日,审计委员会通过现场结合视频会议的形式与负责公
司审计项目的签字会计师、项目负责人召开审前沟通会议,对 2025 年年报审计计划的审计范围、审计时间、预审主要事项及沟通结果、年报安排等事项进行了沟通。
2026 年 3 月 20 日,在致同所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审计委员会通过视频会议的形
式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进行沟通,了解审计情况。
四、总体评价
致同所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按时完成了公司 2025 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