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3-13
证券代码:000990 证券简称:诚志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0
诚志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通知时间与方式
诚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通知于 2024年 3 月 1 日以书面通知方式送达全体董事。
2、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1)会议时间:2024 年 3 月 11 日下午 14:00
(2)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清华科技园创新大厦 B 座诚志股份北京管理总部会议室
(3)召开方式:以现场方式召开
(4)董事出席会议情况:应到董事 7 人,实到 7 人
(5)主持人:董事长龙大伟先生
(6)列席人员: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
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所作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的《诚志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度总裁工作报告的议案》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的《诚志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及《诚志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的《诚志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3 年度实现归属于上
市 公 司 的 净 利 润 177,401,344.95 元 , 期 末 可 供 母 公 司 分 配 利 润
2,492,994,312.04 元。
根据公司目前总体经营情况和所处的发展阶段,同意公司 2023 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2023 年度的未分配利润将累积滚存至下一年度,以优先满足公司重点项目的建设及生产经营。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资产核销的议案》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为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的资产价值和财务状况,公司对合并范围内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的清查,基于谨慎性原则,同意公司 2023 年度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共计 13,826.33 万元,资产核销 913.23 万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公司 2023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资产核销的公告》。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业务发展需要,董事会同意公司 2024 年度向各银行申请 80.00
亿元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并授权公司经营层办理相关事项。具体分布如下:
(一)一年期流动资金贷款等综合授信额度 66.00 亿
(1)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站前路支行 10.0 亿
(2)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市西湖支行 5.0 亿
(3)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行 5.0 亿
(4)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 5.0 亿
(5)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 4.0 亿
(6)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 3.0 亿
(7)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6.0 亿
(8)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 5.0 亿
(9)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市分行 2.0 亿
(10)江西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洪城支行 5.0 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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