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4-14 23:10:36 股吧网页版
诚志股份: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15

诚志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行监督职责
情况的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诚志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和《诚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以下简称“《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规定和要求,诚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续聘 2025 年度
审计机构意见的议案》,并将相关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大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5年度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负责公司 2025 年度的财务及内控审计工作。
二、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情况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较好
的完成了审计工作,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年度审计工作情况报 告如下: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就公司 2025 年报审计工作和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经
充分沟通和讨论,共同编制确定了《诚志股份 2025 年度财务决算审计工作方 案》。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在公司 2025 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
进行独立审计,按时完成了公司 2025 年财务报告的审计,包括公司 2025 年
12 月 31 日资产负债表、2025 年度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股东权益变动表及财
务报表附注等,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工作中在以下方面表现出良好的职业 操守和业务素质:

(1)独立性评价: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小组成员未在本公司任职并未 获取除法定审计必要费用外的任何形式的经济利益;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和本公 司之间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的相互投资情况,也不存在密切的经营关系。

(2)专业能力评价: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小组成员完全具备实施本次 审计工作的专业知识和从业资格,能够胜任本次审计工作。

(3)审计工作计划评价:大信会计师事务所通过初步调查制定了总体审 计策略和具体的审计计划,为完成审计任务和减少审计风险做了充分的准备。
(4)审计程序评价: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在本次审计工作中实施的审计程 序恰当、合理,有效地对公司财务报表及其编制进行了风险评估,客观地对公 司会计政策选择和会计估计行为进行了评价。

综上所述,大信会计师事务所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要求执行了恰当的审计程序,获取了充分的、适当的审计证据,并在此基础上对《公司2025 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同时认定公司以 2025 年 12月 31 日为基准日的内部控制设计与运行不存在重大和重要内部控制缺陷,并出具了《公司 2025 年度内控审计报告》。

三、总体评价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门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诚志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 年 4 月 13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