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7-10
证券代码:000993 证券简称:闽东电力 公告编号:2025 临-25
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核销应收款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9 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核销应收款项的议案》,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公司资产减值准备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制度,为真实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资产价值,对部分难以回收且满足核销条件的应收款项进行清理、予以核销。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核销情况概述
本次核销的应收款项 10 笔总计 16,034,778.60 元,已全额计提信
用减值损失。上述应收款项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专项审核/审计报告认定为损失且符合《公司资产减值准备管理制度》坏账准备核销条件。
二、本次核销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核销的应收款项已全额计提信用减值损失,不会对公司当期损益和财务状况产生影响。本次核销依据充分,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
《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上述应收款项债务人不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所规定的上市公司的关联方,不涉及公司关联方。
三、董事会意见
本次核销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相关制度,更加真实、准确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资产价值,本次核销的应收款项已全额计提信用减值损失,不会对公司当期损益和财务状况产生影响。董事会同意对本次应收款项进行核销,相关责任单位应及时完成坏账准备财务核销工作,并建立核销备查账及做好后续有关工作。
四、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坏账核销依据充分,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决议;
2、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7 月 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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