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31
福建闽东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
(温步瀛)
2025年度,本人作为福建闽东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认真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规定,忠实、勤勉、独立地行使了独立董事的权利,积极出席了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等相关会议,认真审议提交董事会的议案,持续了解公司经营情况,与公司保持充分的沟通,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能够做到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他与上市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现将2025年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温步瀛,1967年10月出生,中共党员,博士。现任福州大学教授,福建闽东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兼任福建福能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5年度履职情况
本人自任职以来,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会前认真审阅议案材料,会上主动参与讨论并基于专业判断发表审慎意见,为董事会科学决策提供了有效支持。2025年度,公司董事会、
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事项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具体出席会议的情况如下: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会的情况
2025年度,公司共召开16次董事会和5次股东会,本人均亲自出席。作为独立董事,在审议提交董事会的相关事项尤其是重大事项时,与公司及相关方保持密切沟通,细致研读相关资料,全面掌握议题的背景信息与核心要点。会议期间,本人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充分利用自身专业知识,结合公司运营实际,客观、独立、审慎地行使独立董事权力,以此保障公司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报告期内,不存在无故缺席、连续两次不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对所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了同意票,没有反对弃权情形。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本人担任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及战略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各委员会实施细则履行职责:
委员会名称 职务 应出席次数 实际出席次数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主任委员 4 4
审计委员会 委员 10 10
提名委员会 委员 2 2
战略委员会 委员 3 3
1.本人作为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严格依据《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协助公司董事会认真履行自身职责。报告期
内,主持召开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4 次,审议通过《关于签订〈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经理层成员经营业绩责任书〉的议案》,根据《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对公司高管进行考核并通过了薪酬考核结果,促进薪酬体系与公司业绩、个人贡献的合理挂钩。
2.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和其他委员一起,修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相关制度,对重要会计问题及重点审计领域的讨论、年报审计工作实际执行情况、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工作的总结报告、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等一系列重大事项进行了有效的审查和监督,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工作职能,促进董事会提高科学决策水平,切实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及广大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3.本人作为提名委员会委员,和其他委员一起,积极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任职资格、提名程序审慎核查,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工作职能,优化公司管理层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4.本人作为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积极参与重大项目和投资决策的研究分析,持续强调主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性,报告期内,出席董事会战略委员会 3 次,确保战略规划与行业及产业发展趋势相符。
(三)出席独立董事会专门会议情况
2025 年度,本人任期内公司共召开 3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
人均亲自出席。就利润分配方案、聘请年度审计机构等需要独立董事单独发表意见的事项进行了事前审议与充分讨论,并形成了明确的审核意见。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5 年度,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听取内部审计工作情况及工作计划安排情况;与会计师事务所就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方案、年报审计重点、关键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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