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5-08
甘肃皇台酒业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甘肃皇台酒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内部控制
制度的健全和有效执行,确保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有效开展,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结合公司经营规模、行业特征、风险水平等因素,特制定本认定标准。
第二章 内部控制缺陷定义及分类
第二条 按照内部控制缺陷成因或来源,内部控制缺陷分为设计缺陷和运行缺陷。
(一)设计缺陷,是指缺少为实现控制目标所必需的控制,或现有控制设计不适当,即使正常运行也难以实现预期的控制目标。
(二)运行缺陷,是指设计有效(合理且适当)的内部控制,但由于运行不当(包括由不恰当的人执行、未按设计的方式运行、运行的时间或频率不当、没有得到一贯有效运行等)导致无法有效实现控制目标而形成的内部控制缺陷。
第三条 按照影响公司内部控制目标实现的严重程度,内部控制缺陷分为重
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
(一)重大缺陷,是指一个或多个控制缺陷的组合,可能导致公司严重偏离控制目标。当存在任何一个或多个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时,应当在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中作出内部控制无效的结论。
(二)重要缺陷,是指一个或多个控制缺陷的组合,其严重程度和经济后果低于重大缺陷,但仍有可能导致公司偏离控制目标。重要缺陷的严重程度低于重大缺陷,不会严重危及内部控制的整体有效性,但也应当引起董事会、管理层的充分关注。
(三)一般缺陷,是指除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以外的其他控制缺陷。
第四条 按照影响内部控制目标的具体表现形式,可以将内部控制缺陷分为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
(一)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是指在会计确认、计量、记录和报告过程中出现的,对财务报告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产生直接影响的控制缺陷,一般可分为财
务(会计)报表缺陷、会计基础工作缺陷和与财务报告密切关联的信息系统控制缺陷等。
(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是指虽不直接影响财务报告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但对企业经营管理的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营运的效率和效果等控制目标的实现存在不利影响的其他控制缺陷。
第三章 内部控制缺陷认定的程序和范围
第五条 内部控制缺陷认定的程序: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公司对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以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为基础,结合年度内部控制评价,由审计部进行综合分析后提出认定意见,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进行审核,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并由董事会予以最终认定。
第六条 内部控制缺陷认定的范围:包括公司在日常监督、专项监督过程中发现的控制缺陷,以及公司在年度内部控制评价及测试过程中发现的控制缺陷。
第四章 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第七条 按照内部控制缺陷对财务报告目标和其他内部控制目标实现影响
的具体表现形式,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分 别制定认定标准。
第八条 根据缺陷可能导致的财务报告错报的重要程度,公司采用定性和
定量相结合的方法将缺陷划分确定为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
(一)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1)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重要程度 一般 重要 重大
项目
错报<营业 营业收入的 5%≤错 错报≥营业收
营业收入 收入的 5% 报<营业收入的 入的 10%
10%
净利润 错报<净利 净利润的 10%≤错 错报≥净利润
润的 10% 报<净利润的 15% 的 15%
总资产 错报<总资 总资产的 2%≤错报 错报≥总资产
产的 2% <总资产的 5% 的 5%
错报<所有 所有者权益的 5%≤ 错报≥所有者
所有者权益 者权益的 5% 错报<所有者权益 权益的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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