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5
新大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许永东)
作为新大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本人许永东在2025年度任职期间,始终秉持严谨负责的态度,严格遵循《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要求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公司治理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本人坚持独立、客观、公正原则,深入参与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各项议案审议,围绕公司战略规划、财务合规、风险管控等方面积极建言献策,并依法对公司治理进行监督,有效维护上市公司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现将2025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本人的基本情况
许永东,男,1968年出生,华东政法学院法学学士,北京大学工商管理硕士。曾工作于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福建浩辰律师事务所。现任福建拓维律师事务所首席合伙人、福建省政协常委、福建南平太阳电缆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二、履职独立性的情况
本人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本人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等单位或者个人的影响。
2025年,本人对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自查,确认已满足适用的各项监管规定中对于出任公司独立董事所应具备的独立性要求,并将自查情况提交董事会;董事会对本人的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评估,未发现可能影响本人作为独立董事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情形,认为本人作为独立董事继续保持独立性。
三、2025年度履职的情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25年,公司共召开2次股东会、10次董事会和2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参
加会议情况如下表:
股东会 董事会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独立董
应列席 亲自列 应参加 亲自出 委托出 缺席 应参加独立 亲自出
事姓名 股东会 董事会 董事专门会 席次数
次数 席次数 次数 席次数 席次数 次数 议次数
许永东 2 2 10 10 0 0 2 2
本人参与2025年历次董事会并认真仔细审阅议案及相关材料,积极参与各议题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对会议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没有异议;对历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无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况。
(二)行使特别职权的情况
报告期内,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按照相关制度要求,认真、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在了解情况并查询相关文件后,本人在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上就前置审议事项进行审议,并在董事会发表独立意见。主要有:
1、2025年4月21日,出席公司第九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四次会议。会上,对公司海外业务发展情况及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必要的问询,并认真审议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金融理财产品的议案》《关于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衍生品交易的议案》《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对外融资性担保额度的议案》等事项。
2、2025年8月25日,出席公司第九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五次会议,对《关于子公司网商融担公司开展融资担保业务暨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进行了审议,并结合实际情况发表了独立意见,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三)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1、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全程参与了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的编制与审计工作。在年报审计期间,共出席4次审计委员会会议,会前认真全面地了解公司经营状况,重点包括财务状况、经营计划落实及内控建设进展;会中与管理层、财务部门及年审会计师保持深入沟通,重点就审计计划、关键审计事项及调整事项进行讨论与核实,
切实发挥对财务报告质量的监督作用。
2、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履职情况
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积极组织并主持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公司薪酬体系及考核方案。报告期内,召开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1次,对2024年度经营班子目标责任考核、2025年度经营目标责任书签订等事项进行审核;同时,对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2025年年度报告中披露的薪酬情况进行核查,确保薪酬管理的公平性与透明性。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在报告期内,本人积极履行年报审计督导职责,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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