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18
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和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规定和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
成立于 1983 年 12 月,前身为浙江会计师事务所;1992 年首批获得证券相关业
务审计资格;1998 年脱钩改制成为浙江天健会计师事务所;2011 年转制成为天
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0 年 12 月成为首批获准从事 H 股企业
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注册地址为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灵隐街道西溪
路 128 号,执行事务合伙人为钟建国先生。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天健会计
师事务所合伙人 250 人,注册会计师 2,363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954 人。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及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2025 年度审计收费定价原则与 2024 年度保持一致,主要基于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因素,结合公司年报相关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和投入的工作量及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等因素确定。公司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通过审查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关资格证照、相关信息和诚信记录,对其专业资质、业务能力、独立性和投资者保护能力进行了核查。经核查,一致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服务的资质要求,能够较好地胜任工作,同意公司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公司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签订的《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结合公司 2025 年年报工作安排,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募集资金管理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天健会计师事务所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
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
况以及 2025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及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审计委员会召开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
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2026年 1 月 14 日,审计委员会审阅会计师事务所编制的《隆平高科
2025 年年度审计计划沟通》,就本次审计目标、审计时间安排、人员安排、审计重点等相关事项进行了审阅,并就审计委员会重点关注事项向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提醒。
(三)2026 年 2 月 3 日,审计委员会及全体独立董事与会计师事务所、公
司内部审计就审计进展进行现场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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