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21
华润三九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华润三九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
度和评价办法,我们对公司 2025 年 12 月 31 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
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 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董事会审 计委员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 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 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华润三九医药股份有限公司、昆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天士力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业务单元共 101 家公司。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 97.73%,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 99.54%;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销售业务、采购业务、合同管理、生产管理、资金管理、研发管理、投资管理、人力资源管理、财务报告、资产管理、工程项目等。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一、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重大缺陷 重要缺陷 一般缺陷
原则上是财务潜在或已 原则上是财务潜在或 原则上是财务
1.定量标 发生年度错报金额大于 已发生年度错报金额 潜在或已发生
准 年度净利润的 5% ,或预 大于年度净利润的 2% 年度错报金额
(注 1、注 计损失金额大于 5000 万 但小于 5%,或预计损失 小于年度净利
2) 元 金额大于 1000 万元, 润的 2% ,或预
但小于 5000 万元 计损失金额小
于 1000 万元
符合以下一个或多个控 符合以下一个或多个 除重大缺陷、重
制缺陷的组合: 控制缺陷的组合: 要缺陷的其他
1.公司对财务报告内部 1.公司对财务报告内 财务报告内部
控制严重缺失或监督无 部控制缺失或监督作 控制缺陷。
效,造成重大财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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