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6
东瑞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4 年度述职报告
(许智)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公司制度的规定,本人作为东瑞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在 2024 年度工作中尽职尽责,忠实履行职责,认真行使公司赋予的权利,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依法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现将本人在 2024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个人履历情况
本人许智,1972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注册会计
师、注册税务师,本科学历,毕业于杭州电子工业学院统计学专业。本人现任广东中诚安泰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副所长,曾任广东福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组长、西安市税务师事务所部门经理、东莞市正量会计师事务所部门副经理、浙江天健会计师事务所高级项目经理、广东正量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技术总监、广东中诚安泰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副所长、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东莞分所副所长、广东中诚安泰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副所长、虎彩印艺股份有限公司(834295.NEEQ)独立董事、京彩未来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838309.NEEQ)董事。本人自 2022
年 12 月 起 担 任 公 司 独 立 董 事 , 兼任东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09889.HK)独立董事、广东中图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情况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经自查,本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4 年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本人在任职期间详细审阅各项会议文件及相关资料,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化的建议,为公司董事会做出科学决策起到了积极的作用。报告期内,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在认真审阅的基础上均表示赞成,未对董事会的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提出异议。2024 年度,本人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 6 次董事会会议,本人以现场或通讯方式出
席 6 次;公司共召开 3 次股东大会,本人出席 3 次。
(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本人在 2024 年度担任审计委员会召集人和委员,审计委员会严格
按照《公司法》、中国证监会监管规则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开展工作,在报告期内共召集并出席了 4 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对公司的经营情况、财务报告、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审计计划等事项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分析。
(三)参与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1 次,对公司关联交易事项
进行审议。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召集人和委员,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年审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就内部、外部审计计划、定期报告及财务问题进行深入探讨和交流。在年审工作开始前及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本人与年审会计师、公司内审机构就内外审计工作以及内控工作做了充分沟通与交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指导、监督作用,保障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五)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及在公司现场工作的情况
2024 年度,本人通过参加股东大会等方式与中小股东进行沟通交
流,利用出席现场会议的机会提前到公司对现场进行检查,并与其他董
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内审部门等有关人员进行深入交流沟通,详细了解公司生产经营、管理、董事会决议执行、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及执行、财务运行等情况,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报告期内本人在公司现场的工作时间为 15 天,在履职期间,公司董事会及其他相关人员给予了充分配合和支持,为独立董事了解公司经营情况和作出独立判断提供了重要支持。
(六)其他工作
报告期内,本人无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和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况,无提议聘请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无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报告期内,重点关注事项如下:
(一)定期报告相关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依照相关规定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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