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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4-16 20:01:31 股吧网页版
炬申股份: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石安琴)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17

炬申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石安琴)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炬申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章制度以及《炬申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积极了解和关注公司经营运作情况,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将本人2025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不存在影响独立性情形。个人具体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详见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中第四节“公司治理、环境与社会”。

(二)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具备《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要求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及独立性。

本人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等单位或者个人的影响。本人对2025年度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自查,确认本人符合相关独立性要求,并已将自查情况提交董事会;董事会对本人的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评估,未发现可能影响本人作为独立董事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情形,认为本人作为独立董事保持了独立性。

二、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会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9次董事会会议,本人作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应出席董事会会议5次,本人均亲自出席,不存在委托出席或缺席的情形。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和其他重大事项均按相关规定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经审慎分析、独立判断,本人对提交董事会审议的全部议案均投了同意票(需回避表决的除外),没有反对或弃权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5次股东会会议,本人作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应出席股东会会议2次,本人均亲自出席,不存在委托出席或缺席的情形。
(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担任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及相关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规定,积极参与专门委员会工作,认真履行职责并出席各次会议,不存在委托他人出席和缺席的情况,并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进行了认真研究和讨论。

(三)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四)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本人在报告期内,未行使以下特别职权:

1、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上市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
2、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

3、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

4、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

(五)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与公司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沟通,关注审计过程,督促审计进度,保障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六)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通过参加公司股东会等方式,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则制度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和要求,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经验为公司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意见,有效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广大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七)现场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独立董事履职的要求,现场工作时间符合相关规定。本人利用参加股东会会议的机会以及其他时间到公司进行现场工作,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前述出席会议、实地考察、参加培训、关注舆情、关注信息披露情况、审阅材料、与各方沟通及其他工作等,持续了解和分析公司的运行情况,对公司事务做出独立、专业、客观的判断,并及时提出自己的意见和建议,发表客观、公正的意见。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在履职过程中对以下事项进行了重点关注: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需要提交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的关联交易事项。

(二)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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