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17
炬申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杨中硕)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炬申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章制度以及《炬申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积极了解和关注公司经营运作情况,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将本人2025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本人杨中硕,1988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香港永久居留权,法学博士学位。先后任职北京市竞天公诚(深圳)律师事务所、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深圳
嘉 耀 投 资 集团 有限 公 司 , 现 任广东万 诺 律 师事 务所律 师、 合伙 人,
CHEN & LEE LAW OFFICE香港注册外地律师。曾任顾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广东辰奕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公司独立董事,现任深圳市辰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年7月至2025年6月,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本人任期内,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具备《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要求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及独立性。
本人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等单位或者个人的影响。本人对2025年任期内的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自查,确认本人符合相关独立性要求,并已将自查情况提交董事会;董事
会对本人的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评估,未发现可能影响本人作为独立董事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情形,认为本人在2025年任期内作为独立董事保持了独立性。
二、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会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9次董事会会议,本人作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应出席董事会会议4次,本人均亲自出席,不存在委托出席或缺席的情形。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和其他重大事项均按相关规定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经审慎分析、独立判断,本人对提交董事会审议的全部议案均投了同意票(需回避表决的除外),没有反对或弃权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5次股东会会议,本人作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应出席股东会会议3次,本人均亲自出席,不存在委托出席或缺席的情形。
(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本人作为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按照《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履行职责。报告期内,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共召集召开两次会议,对2025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事项;调整独立董事薪酬形成决议,并提交董事会、股东会审议,切实发挥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作用。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成员,积极履行职责,对公司提名的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的任职资格、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审议程序是否合法合规进行审查,切实履行了提名委员会的职责。
(三)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2025年的任期内,公司未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四)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2025年的任期内,本人作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未行使以下特别职权:
1、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上市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
2、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
3、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
4、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
(五)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5年的任期内,本人积极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沟通,关注审计过程,督促审计进度,保障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六)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2025年的任期内,为深入了解投资者对公司的关注重点,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密切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传媒、网络对公司的相关报道,积极加强自身的培训和学习,认真研究相关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加深对涉及保护中小股东权益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形成自觉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意识,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建议,切实维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七)现场工作情况
2025年的任期内,本人严格遵守相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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