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17
炬申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炬申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炬申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方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25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审计委员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管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
公司董事会、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公司稳健经营和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有其固有的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目前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为此,公司将及时进行内部控制体系的补充和完善,并使其得到持续有效的执行,为财务报告的真实性、可靠性、完整性,以及公司战略、经营目标的实现提供合理保证。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综上,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要求,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内部控制。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公司及所属的全部子公司。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100%,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100%。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公司治理及组织架构、人力资源、采购业务、销售业务、资金管理、资产管理、财务报告、子公司管理、信息披露等。
公司的主要控制活动包括但不限于:合同管理、投资管理、安全生产管理、资金活动、采购与付款内部控制、销售与收款内部控制。公司现有的内部控制制度涵盖以上所有控制活动,主要的控制手段是授权审批、不相容职务相分离、会计系统控制、内部审计监督等。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合同管控风险、客户信用风险、投资风险、政策风险、市场竞争风险、作业安全风险、财务会计报告风险、法律风险。
(二)公司纳入评价范围的业务和事项具体情况
1、公司治理及组织架构
公司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建立了以股东会、董事会为基础的法人治理结构,制订了股东会、董事会议事规则,制定了《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修订完善了《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总经理工作制度》《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等制度规范,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明确了决策、执行、监督等方面的职责权限,形成了科学有效的职责分工和制衡机制,确保决策、执行和监督相互分离,形成制衡,符合《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的要求。
董事会下设四个专门委员会,即战略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和提名委员会,并制订了相应的专门委员会的工作实施细则,以明确各专门委员会
的职责权限和工作程序,提高董事会运作效率,为董事会科学决策提供支持。
2、人力资源
公司建立了涵盖人力资源需求计划、关键岗位与员工招聘、薪酬与绩效考核、业务人员入职培训、员工劳动关系管理等内容的人力资源管理体系,不断提升公司经营管理队伍、技术骨干队伍、业务营销队伍的综合能力与业务水平。公司通过公开招聘、竞争上岗等多种方式,选聘优秀人才,重点关注选聘对象的价值取向和责任意识,并依法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用工关系。同时,实施考核与薪酬管理挂钩,切实做到薪酬与贡献相协调。
通过建立明晰的任职资格职位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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