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1-07
大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大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大中矿业
股票代码:001203
信息披露义务人1(控股股东):众兴集团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海南省三亚市天涯区三亚中央商务区凤凰岛1号楼A座639号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减少
信息披露义务人2(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林圃生
通讯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黄河大街55号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增加
信息披露义务人3(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林圃正
通讯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黄河大街55号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增加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一致行动人:林来嵘、安素梅、安凤梅、牛国锋
通讯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黄河大街55号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签署日期:2026年1月6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准则15号”)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及准则15号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大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四、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大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他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 录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1
第一节 释义......3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4
第三节 权益变动的目的及持股计划......7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8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11
第六节 其他重要事项...... 12
第七节 备查文件...... 16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中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释义:
大中矿业、上市公司、公司 指 大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1、众兴集团 指 众兴集团有限公司,公司控股股东
信息披露义务人2 指 林圃生,公司实际控制人林来嵘、安素梅之子,为实
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
信息披露义务人3 指 林圃正,公司实际控制人林来嵘、安素梅之子,为实
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
一致行动人 指 林来嵘、安素梅、安凤梅、牛国锋
一期可交债 指 众兴集团发行的2025年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可
交换公司债券(第一期)
可转债 指 可转换公司债券
本次权益变动 指 本报告书中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的股份权益变动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本报告(书) 指 大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元 指 人民币元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1
公司名称 众兴集团有限公司
实际控制人 林来嵘、安素梅
注册资本 7,726.48万元
注册地址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