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4-23 20:39:45 股吧网页版
大中矿业: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王丽香)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24


大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王丽香)

尊敬的各位董事:

本人作为大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5 年度任职期间,严格恪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各项规定,始终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履职原则,勤勉尽责、审慎行权、恪尽职守。履职过程中,本人全面关注公司经营发展全局,重点聚焦公司重大经营决策、财务运行合规性、法人治理结构完善及规范运作情况等核心工作,通过多种履职方式及时、全面、准确掌握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等核心实情;严格按照要求按时出席董事会、股东会及各专门委员会相关会议,认真审阅每一份议案材料,深入参与各项议题审议讨论,独立、审慎发表专业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与决策支撑作用,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全力保障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现将本人 2025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情况

王丽香女士,1982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注册税务师。2004-2012 年,历任内蒙古西水创业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出纳、会计、财务主管;2013-2017 年,任明天控股有限公司内蒙事业部财务经理;2017-2019 年,任众兴集团有限公司财务副总监;2019-2020 年,任呼和浩特市中旭会计师事务所会计师;2020 年至今,任内蒙古中路华辰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项目合伙人。现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本人进行
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25 年,公司共召开 12 次董事会。本人均按时出席,未有无故缺席的情况
发生。具体如下表所示:

本报告期应 以通讯方式 是否连续两
会议名称 参加董事会 现场出席董 参加董事会 委托出席董 缺席董事会 次未亲自参
次数 事会次数 次数 事会次数 次数 加董事会会


董事会 12 4 8 0 0 否

报告期内,除与自身利益相关的薪酬议案外,本人对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所有 议案无异议,均投“赞成”票。

2025 年度任职期内,公司共召开 1 次年度股东会,3 次临时股东会,1 次债
券持有人会议,本人均按时出席。

2025 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本人没有对各
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提出异议。

(二)任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工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与可持续发展(ESG)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 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本人作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的主任委员及战略与可持续发展(ESG)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委员,严 格按照与专门委员会相关的工作细则规定,积极组织委员会工作,发挥董事会专 门委员会的作用,在任职期间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1、战略与可持续发展(ESG)委员会

本人作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ESG)委员会委员,2025 年
度任职期间严格勤勉履职,全程出席战略与可持续发展(ESG)委员会会议 3 次。 会议中,与委员会其他委员共同对公司部分募投项目调整与临武高新技术产业开 发区管理委员会的重大投资决策等核心事项开展审慎审核与专业研讨,结合行业 发展趋势、ESG 发展要求及公司实际经营情况,针对性提出专业意见与优化建议, 切实履行委员职责及独立董事勤勉尽责的履职要求。

2、审计委员会

本人作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