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4-23 20:39:47 股吧网页版
大中矿业: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陈修)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24


大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陈修)

尊敬的各位董事:

本人作为大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5 年度任职期间,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规定,恪守独立履职底线,秉持客观公正立场,以勤勉尽责的态度全面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密切关注公司经营发展全局,重点聚焦重大经营决策、法人治理规范、内控体系建设等核心事项,主动加强与公司管理层、各职能部门及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对接,及时、全面掌握公司经营管理及财务状况。履职期间,本人按时出席各类会议,认真审阅每一项董事会议案,深入研判议案合理性与合规性,独立发表审议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监督、咨询与决策辅助作用,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全力保障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现将本人 2025 年度任期内履职情况简要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情况

陈修先生,1972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1989
年至 1993 年就读于浙江财经学院。1993 年至 2006 年历任浙江省经济建设投资
公司财务部经理、浙江省发展化工科技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浙江省创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投资顾问;2008 年至 2021 年曾担任杭州联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监事;
2011 年 3 月至 2021 年 5 月曾任本公司董事;2006 年至今陆续担任杭州诚和创业
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杭州乐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爱侣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好利来(中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现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 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本人进行 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25 年在本人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 12 次董事会,本人均按时出席,未有
无故缺席的情况发生。具体如下表所示:

本报告期应 以通讯方式 是否连续两
会议名称 参加董事会 现场出席董 参加董事会 委托出席董 缺席董事会 次未亲自参
次数 事会次数 次数 事会次数 次数 加董事会会


董事会 12 0 12 0 0 否

任职期内,除与自身利益相关的薪酬议案外,本人对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所有 议案无异议,均投“赞成”票。

2025 年度任职期内,公司共召开 1 次年度股东会,3 次临时股东会,1 次债
券持有人会议,本人均按时出席。

2025 年度任职期内,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本人
没有对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提出异议。

(二)任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工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与可持续发展(ESG)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 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本人作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的委员,严格按照与专门委员会相关的工作细则规定,积 极组织委员会工作,发挥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作用,在任职期间主要履行以下职 责:

1、提名委员会

本人作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2025 年度任职期间,恪
尽职守、勤勉履职,主持并全程出席提名委员会会议 1 次。在审议公司高级管理 人员聘任事项过程中,秉持独立、客观、公正原则,对拟聘任人员的专业资质、 行业积淀、经营管理能力及履职适配性开展全面审慎评估,严格把控任职资格与 选聘标准,为公司选拔出契合经营管理需求的复合型管理人才。本次选聘工作进
一步优化了公司高级管理团队结构,完善了法人治理体系,确保拟聘任人选匹配公司战略发展规划,切……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