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5-19
证券代码:001205 证券简称:盛航股份 公告编号:2026-033
债券代码:127099 债券简称:盛航转债
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2025 年修订)》的相关规定,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公司股份 2,561,960 股不参与本次权益分派。
2、公司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88,003,534 股剔
除已回购股份 2,561,960 股后的 185,441,574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
现金红利 1.5 元(含税),共派发现金红利 27,816,236.10 元。本年度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3、按公司总股本折算每 10 股现金分红金额计算如下:
按公司总股本(含回购股份)折算的每 10 股现金分红=本次实际现金分红总
额/公司总股本*10 股=27,816,236.10 元/188,003,534 股*10 股= 1.479559 元(含税,
保留到小数点后六位,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
因此,在保证本次权益分派方案不变的前提下,公司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参考价=除权除息日前一交易日收盘价-按公司总股本折算的每股现金分红=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1479559 元/股。
公司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6 年 5 月 8 日召开的 2025 年年度股
东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1、公司于 2026 年 5 月 8 日召开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2025 年度
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88,003,534股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2,561,960股后的185,441,57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5 元(含税),共派发现金红利27,816,236.10 元。本年度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公布后至实施前,如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发生变动及回购专户股份发生变动,将按照现有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具体金额以实际派发为准。
2、自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披露至本次权益分派实施期间,公司总股本未发生变化。
3、自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披露至本次权益分派实施期间,公司回购股份数量未发生变化。
4、本次权益分派的实施方案与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分派方案一致。
5、本次权益分派的实施时间距离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88,003,534 股剔除
已回购股份 2,561,960 股后的 185,441,574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1.50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境外机构(含 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1.350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
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3000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150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
款。】
三、股权登记日和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 年 5 月 25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 年 5
月 26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6 年 5 月 25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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