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21
证券代码:001205 证券简称:盛航股份 公告编号:2025-072
债券代码:127099 债券简称:盛航转债
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20 日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度向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在控股子公司盛航浩源(深圳)海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航浩源”)2025 年度申请信贷业务(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贷款、保函、信用证、银行承兑汇票、票据贴现、保理、押汇等综合业务)及日常经营需要时,公司为其提供不超过人民币 30,000 万元的担保额度,提供担保的形式包括但不限于信用担保(含一般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等)、抵押担保、质押担保或多种担保方式相结合等形式。上述公司为盛航浩源提供担保额度的使用期限为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该担保额度在上述期限内可循环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5 年 4 月 26 日刊载
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5年度向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1)。
二、担保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为盛航浩源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头支行(以下简称“中国银行深圳南头支行”)申请人民币 2,000 万元流动资金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并与中国银行深圳南头支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公司本次为盛航浩源银行贷款提供的担保主债权金额为 1,566.6320 万元,本次担保发生后,公司对盛航浩源的担保余额为 6,544.3220 万元(含本次担保),尚未使用担保额度为24,516.7880 万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本次与中国银行深圳南头支行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1、担保主债权金额:人民币 1,566.6320 万元。
2、主债务的履行期限:自 2025 年 11 月 20 日至 2026 年 11 月 20 日。
3、保证范围:在本合同所确定的主债权发生期间届满之日,被确定属于本合同之被担保主债权的,则基于该主债权之本金所发生的利息(包括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因债务人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等,也属于被担保债权,其具体金额在其被清偿时确定。
4、承担保证责任的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5、保证期间:本合同项下所担保的债务逐笔单独计算保证期间,各债务保证期间为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在该保证期间内,债权人有权就所涉主债权的全部或部分、多笔或单笔,一并或分别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四、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和逾期对外担保金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人民币41,061.11万元。本次担保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提供担保的总余额(含本次)为7,029.8220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3.40%。其中,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外的单位提供的担保总余额为 485.50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0.23%。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违规、逾期担保、涉及诉讼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五、备查文件
1、中国银行深圳南头支行《最高额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11 月 21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