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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2-09 18:35:11 股吧网页版
盛航股份: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二十一次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2-10


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二十一次专门会议

审核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9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会议的方式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独
立董事第二十一次专门会议。全体独立董事对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一、《关于 2026 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融资额度暨关联担保的议案》的审核意见

经审核,我们一致认为:

公司本次申请融资额度暨关联担保的议案,符合公司实际经营的资金需求,有利于促进公司业务经营的健康发展。公司控股股东万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同意为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融资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有利于公司取得银行等金融机构融资额度,且公司免于支付担保费用,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议案的内容和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上述议案的实施,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以下无正文,为《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二十一次专门会议审核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乔 久 华 陈 华

薛 文 成

2025 年 12 月 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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