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4-16 18:57:26 股吧网页版
盛航股份: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乔久华)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17

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人乔久华,于 2023 年 11 月 22 日受聘担任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并兼任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和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任职以来,珍惜公司给予的任职机会,不辜负公司的关心和期待,不负重托,不辱使命,努力用新思想、新知识、新视野,助推任职企业加强前瞻性思考、全局性谋划和战略性布局,为提高董事会决策的科学化水平积极建言献策、贡献审计专业智慧和力量。按照要求,现将 2025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及专业背景

本人乔久华,1964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无党派人士,研究生学历,注册会计师、高级审计师,政协江苏省第十三届委员会委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江苏分所负责人。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第六届理事会理事、职业道德准则委员会委员,江苏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副会长、惩戒委员会主任,江苏省会计学会学术委员会委员,江苏省苏商发展促进会副主任,南京市建邺区新的社会阶层人士联合会会长、江苏省新的社会阶层人士联合会副会
长。1988 年 8 月至 1999 年 12 月,历任江苏省审计事务所主任、所长助理、副
所长;1999 年 12 月至 2003 年 12 月,任江苏天华大彭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总
经理(所长);2003 年 12 月至 2010 年 10 月,任江苏富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
司董事长;2010 年 10 月至今,任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江苏分
所负责人。兼任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自 2023 年 11 月 22 日至
今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二)任职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情况

本人在任职期间,在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担任主任委员,在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担任委员职务。

(三)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中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2025 年,在公司董事会领导下,本人严格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秉持独立、客观、公正原则,勤勉尽责履职,依法参加股东会、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会议,认真审议各类会议议案,对依据规则需要本人发表审核意见的事项均发表了相关审核意见;同时持续监督公司信息披露、公司治理、内部控制与合规风险管理的执行。报告期内,本人较好发挥独立董事作用,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一)董事会、股东会出席情况

本人在任职期间,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通过现场、线上的方式积极参加董事会、股东会,并在会前认真审阅议案内容和相关补充资料,主动获取并了解相关背景信息,以会计专业人士的专业背景和执业经验,对相关事项进行合理的分析和判断,积极参与各项议案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董事会的正确决策建言献策,并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本人在报告期就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出席董事会会议 10 次、股东会会议5 次,参会率均为 100%。本人出席会议的情况如下:

1、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独立董事 本年应参加董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 是否连续两次未

缺席次数

姓名 事会次数 次数 次数 亲自出席会议

2、出席股东会情况

独立董事 本年应出席股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 是否连续两次未

缺席次数

姓名 东会次数 次数 次数 亲自出席会议

乔久华 5 5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