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4-16 18:57:44 股吧网页版
盛航股份:关于确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17

证券代码:001205 证券简称:盛航股份 公告编号:2026-021
债券代码:127099 债券简称:盛航转债

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确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

薪酬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 2026 年 4 月 16 日召开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讨论了《关于确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 年度薪酬及 2026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已召开专门会议对该议案进行审议,全体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讨论。鉴于因本议案涉及董事薪酬,基于谨慎性原则,全体董事回避表决,该议案直接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一、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5 年度薪酬情况

根据公司年度绩效考核及激励方案,结合公司 2025 年度经营业绩、安全目标达成情况,以及被考核对象职责履行评价等考核维度,按照公司年度绩效考核及激励方案中规定的评分规则,对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了考核并确定薪酬。公司独立董事的薪酬以津贴形式按月度发放。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5 年度薪酬情况详见《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报告》相应章节披露情况。

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6 年度薪酬方案

根据《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结合公司 2026 年度总体经营目标,为促进业绩增长,强化安全管理工作,充分调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同时为不断推进公司规范运作和提升治理
水平,确定 2026 年度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6 年度薪酬方案如下:

(一)适用对象

公司董事(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自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至新的薪酬方案审批通过后止。

(三)薪酬方案

1、董事薪酬方案

(1)独立董事:公司独立董事津贴为 10 万元/年(税前)。独立董事行使职责所需的合理费用由公司承担,除此之外不在公司享受其他薪酬福利待遇。

(2)非独立董事:

在公司管理岗位担任具体职务的非独立董事(以下简称“内部董事”),在公司领取职务薪酬。外部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也不领取津贴。

内部董事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以及中长期激励(如涉及)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

基本薪酬根据承担的战略责任、经营规模、经营难度、岗位职责、市场薪资行情、公司职工工资水平及其他参考因素确定,按月发放。绩效薪酬根据个人岗位绩效考核情况、公司目标完成情况等综合考核结果确定,按各考核周期进行考核发放。中长期激励收入包括但不限于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专项奖励等。
2、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按照内部董事的薪酬结构执行。

(四)其他说明

1、公司独立董事的津贴按月发放。

2、公司内部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基础薪酬按月发放。内部董事和高级管理
人员的绩效薪酬根据各考核周期内的考核评价结果发放。其中,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于年度报告披露和年度绩效考核评价后发放,年度绩效评价应当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开展;中长期激励根据公司的发展情况和需要以及相关激励制度执行。
3、公司发放的薪酬、津贴均为税前金额,由公司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4、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辞职、解聘等原因离职的,按其实际任期和实际绩效计算薪酬或津贴并予以发放。

5、根据相关法规和《公司章程》《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上述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生效,董事薪酬方案须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方可生效。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二十四次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特此公告。

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