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17
天津市依依卫生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人自 2025 年 7 月 11 日起担任天津市依依卫生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天津市依依卫生用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和要求,勤勉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相关会议,认真阅研审议相关议案,秉持客观、独立、公正的立场,对相关事项发表意见。深入参与调研和培训活动,及时与公司管理层和相关部门沟通,全面关注公司的发展,切实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5 年度本人任职期间的工作情况述职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本人韦祎,1978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民商法博士学位。历任天津师范大学法学院讲师、副教授,现任公司独立董事,国浩律师(天津)事务所管理合伙人,天津市律师协会金融专业委员会主任,天津市政府法治智库专家,交运燃气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担任除独立董事之外的其他职务,没有为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除独立董事津贴外,没有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处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能够进行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1、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会议情况
2025 年度本人任职期间,公司召开了 3 次董事会会议,0 次股东会,会议的
召集召开程序符合规定,合法有效。本年应参加董事会 3 次,本人均出席会议,未对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及其他相关事项提出异议,具体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情况
独立董 本年应参 加 现场出 以通讯方式 委托出 缺席 是否连续两 独立董事
事姓名 董事会次数 席次数 参加次数 席次数 次数 次未亲自参 列席股东
加会议 会次数
韦祎 3 3 0 0 0 否 0
在上述出席的董事会会议中,本人认真审议议案,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 的建议,规范、合理行使投票表决权。报告期内,本人除需要回避表决的议案外 对所有议案均投赞成票,无反对票或弃权票,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2、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本人作为独立董事,担任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主任、提名委员会委员。
本人任职期间共出席一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本人根据《管理办法》第 二十八条所列事项进行审议,以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为指导,主 持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审核公司薪酬考核制度并积极关注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薪酬和绩效考核情况。为公司实施的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首次授予部 分第一个锁定期解锁条件成就情况进行审核监督。
本人担任提名委员会委员,共出席一次提名委员会会议,以公司《提名委员 会工作细则》为指导,研究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认真审查高级管理 人员及相关候选人的资料并提出合理意见。
3、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工作情况
本人根据《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所列事项进行审议。2025 年度,公司共召
开了两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对《关于公司放弃参股公 司优先认购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 集配套资金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议案》《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并募集配套资金方案的议案》《关于<天津市依依卫生用品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 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预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签署附生效条 件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的议案》《关于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 易的议案》《关于本次交易预计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且不构成重组上市的议案》 《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四十三条及
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规定的议案》《关于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情形的议案》《关于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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