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05
证券代码:001207 证券简称:联科科技 公告编号:2025-092
山东联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特别提示
(一)本次会议上无否决或修改议案的情况。
(二)本次会议上没有新提案提交表决。
二、会议召开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2、会议召集人:山东联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3、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吴晓林先生
4、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会议召开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 年 12 月 04 日(星期四)下午 15: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5 年 12 月 04 日(星期四)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5 年 12 月 04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5 年 12 月
04 日 9:15—15:00 的任意时间。
6、股权登记日:2025 年 11 月 27 日(星期四)。
7、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山东省潍坊市临朐县东城街道榆东路 558 号公司会议室。
8、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会议出席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17 人,代表股份 107,530,810 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49.6616%。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10 人,代表股份 106,877,310 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49.3598%。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07 人,代表股份 653,5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3018%。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09 人,代表股份 1,836,797 股,占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483%。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2 人,代表股份 1,183,297 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5465%。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07 人,代表股份 653,5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3018%。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委派律师对本次会议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四、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经与会股东审议,本次会议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鉴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研发检测中心建设项目”、2023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 10 万吨高压电缆屏蔽料用纳米碳材料项目(一期)”已完成投资并达到预定使用状态,公司决定对上述项目予以结项。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5 年 11 月 18 日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88)。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07,244,11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334%;
反对 281,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613%;弃权 5,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550,09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4.3913%;反对 281,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2984%;弃权 5,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103%。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2、《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公司此前年度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为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永拓”),现拟聘任致同会计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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