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1-27
山东联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山东联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与健全公司长效激励约束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经营者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并为之共同努力奋斗;同时,也为进一步促使决策者和经营者行为长期化,推进公司快速持续发展,实现公司和股东价值最大化,公司拟实施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本次激励计划”)。
为保证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办法。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完善公司核心员工绩效评价体系和激励机制,通过对在公司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人员进行工作绩效的全面客观评估,健全公司激励对象绩效评价体系,保证公司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促进公司长期战略目标的实现。
考核评价必须坚持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严格按照本办法和考核对象的业绩进行评价,以实现激励计划与激励对象工作业绩、贡献紧密结合,从而提高管理绩效水平,实现公司与全体股东利益最大化。
本办法适用于参与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所有激励对象。
(一)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拟定、修订本办法,并需经公司董事会审议,董事会授权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审核、考核工作。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领导和组织实施对激励对象的考核工作,并对考核结果进行审核、确认。
(二)公司人力资源部门、财务管理部门等相关部门在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指导下负责具体的考核工作,保存考核结果,并在此基础上形成绩效考核报告上交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三)公司人力资源部门、财务部门等相关部门负责相关考核数据的收集和提供,并对数据的真实性和可靠性负责。
(四)公司董事会负责本办法的审计及考核结果的审核。
(一)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要求
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考核年度为2026-2028年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以达到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条件。
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各年度的业绩考核目标为: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第一个解除限 1、以 2023-2025 三年平均净利润值为基数,2026 年净利润增
售期 2026年 长率不低于 30%;
2、以 2023-2025 三年平均营业收入为基数,2026 年营业收入
增长率不低于 10%。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第二个解除限 1、以2023-2025三年平均净利润值为基数,2027年净利润增长
售期 2027年 率不低于40%;
2、以2023-2025三年平均营业收入为基数,2027年营业收入增
长率不低于15%。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第三个解除限 1、以2023-2025三年平均净利润值为基数,2028年净利润增长
售期 2028年 率不低于50%;
2、以2023-2025三年平均营业收入为基数,2028年营业收入增
长率不低于30%。
各考核年度对
应考核目标完 各考核年度对应公司层面可解除限售比例(M)
成度(A)
当A<80%时 M=0
当80%≤A<90% M=80%
时
当90%≤A< M=90%
100%时
当A≥100%时 M=100%
注:1、上述“净利润”指标以本次股权激励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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