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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3-06 19:50:04 股吧网页版
联科科技: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董军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3-07


山东联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独立董事-董军)

本人作为山东联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5年度在任职期间,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忠实、勤勉、独立地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提出合理的建议,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以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现将 2025 年度本人任职期间履职总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5 年度履职情况

1、出席股东会及董事会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期间,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认真审阅了会议议案及相关材料,主动参与各项议案的讨论,为董事会的正确、科学决策发挥积极作用。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期间,公司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本人出席会议的情况如下:

本报告期应参 现场出席董 以通讯方式 委托出席董 缺席董事会 是否连续两次 出席股东会
姓名 加董事会次数 事会次数 参加董事会 事会次数 次数 未亲自参加董 次数

次数 事会会议

董军 12 3 9 0 0 否 4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期间,本人对公司董事会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均投了
赞成票,未对公司任何事项提出异议。

2、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1)审计委员会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报告期内本人任职期间,公司召开了十二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公司定期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025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议案、续聘及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等议案。

(2)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报告期内本人任职期间,参加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两次,审议了包括董事、高级管理人薪酬相关议案及关于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锁期解锁条件全部达成的议案。
(3)提名委员会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报告期内本人任职期间,公司未召开提名委员会会议。

(4)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自身实际情况,报告期内本人任职期间,公司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九次,审议通过了包括利润分配预案、募集资金使用及存放相关议案、年度对外担保预计相关议案、续聘及改聘年审会计师、2025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议案等在内的多项议案。

二、履行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期间,本人作为独立董事:

1、因公司2025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项目,公司聘请了专项审计机构;

2、未有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情况;

3、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情况;

4、未有在股东会召开前公开向股东征集投票权的情况;

5、对可能损害公司或者中小股东权益的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三、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进行积极沟通,了解公司的内部控制和财务状况,重点关注公司的经营状况、管理情况、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等相关事项。本人积极关注年审会计师执行年度审计工作的进展情况,就年审计划、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重点关注问题、审计报告的出具、内部控制制度的完整性、合理性及实施的有效性等事项进行了问询、核查及沟通,并就可能在审计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风险提出有关意见建议。

四、维护投资者合法权利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期间,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履行职责,对于每次需董事会审议的议案,都认真审阅相关资料,了解相关信息,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做出独立、公正的判断,不受公司和主要股东的影响,切实维护中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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