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07
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山东联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截止2025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审计委员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
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
1、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
序号 公司名称 与公司关系 股权比例
1 山东联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部 -
2 山东联科新材料有限公司 子公司 99.97%
3 山东联科化工有限公司 子公司 98.51%
4 山东联科贸易有限公司 子公司 100.00%
5 山东联科化学有限公司 子公司 100.00%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100%,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100%。
2、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
公司治理、人力资源管理、资金管理、采购管理、销售管理、研究开发、财务报告、资产管理、在建工程、成本费用管理、合同管理、对外担保、关联交易、信息系统管理等。具体情况如下:
(1)公司治理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公司建立了股东会、董事会为基础的法人治理结构,并结合公司实际,制定了《公司章程》《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等制度,对公司的权力机构、决策机构、监督机构和经营管理层进行了规范。
公司章程和各项制度对公司股东会、董事会的性质、职责权限和工作程序,董事长、董事、总经理任职资格、职权和义务等作了明确规定,确立了股东会、董事会、高级管理层之间权力制衡关系。
公司保持了董事会、经理层成员的稳定,不断完善公司运行机制和相应议事规则,按照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调运转、有效制衡的公司治理机制,各决策机构、监督机构与经理层之间,公司本部和子公司各部门之间,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实现了公司各项生产经营活动的有序进行。
(2)人力资源管理
公司视人力资源为公司最重要的战略资源,建立完善相关制度,大力实施人才强企战略。通过招聘和引进各类专业人才,不断完善和优化管理人员、技能人才的考核评价体系和激励约束机制,拓宽各类人才的成长通道,增强干部队伍活力,挖掘各岗位、各层次员工的能动性,实现人力资源的合理高效配置,为公司的发展提供人力资源保障。公司在推行精益管理的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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