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6-30 07:55:21 股吧网页版
华菱线缆:湖南华菱线缆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6-30


证券代码:001208 证券简称:华菱线缆 公告编号:2026-043
湖南华菱线缆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湖南华菱线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第十次会议于 2026 年 6 月 29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
已于 2026 年 6 月 26 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董事。

本次董事会由公司董事长张志钢先生主持,应出席会议的董事 9人,实到出席董事 9 人,董事会秘书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董事会会议,会议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批准本次交易相关加期审计报告、备考审阅报告的议案》

公司拟向吴根红、江源 2 名交易对手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收购安徽三竹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三竹”)35%股权并向华菱津杉(天津)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发行股份募集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鉴于本次交易的审计基准日更新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根
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本次交易财务数据的更新情况,聘请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加期审计并出具《安徽三竹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模拟审计报告》(大信审字[2026]第 27-00007 号)、《湖南华菱线缆股份有限公司备考模拟审阅报告》(大信阅字[2026]第 27-00002号)。公司董事会认为上述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符合相关法
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同意批准上述报告用于本次交易目的。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同 日 刊 载 于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的相关加期审计报告、备考审阅报告。

表决结果:5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关联董事张志钢先生、郑生斌先生、刘建兵先生、张明先生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战略与 ESG 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根据公司股东会对董事会的授权,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2、审议通过《<湖南华菱线缆股份有限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

鉴于本次交易的审计基准日更新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根
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本次财务数据的更新情况,对《湖南华菱线缆股份有限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相关内容进行修订更新,上述内容的修订更新事项已经董事会审议通过。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同 日 刊 载 于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的《湖南华菱线缆股份有限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及《湖南华菱线缆股份有限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摘要(修订稿)》。

表决结果:5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关联董事张志钢先生、郑生斌先生、刘建兵先生、张明先生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战略与 ESG 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议。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及重组上市的议案(更新稿)》

鉴于本次交易的审计基准日更新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根据《上
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结合本次交易标的资产更新后的相关财务数据,经审慎判断,董事会认为本次交易不构成《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亦不构成《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同 日 刊 载 于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的《湖南华菱线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及重组上市的说明》。
表决结果:5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关联董事张志钢先生、郑生斌先生、刘建兵先生、张明先生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战略与 ESG 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根据公司股东会对董事会的授权,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四十三条和……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