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29
广东洪兴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1816 号”文《关于核准广东洪兴实业
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同意公司向境内投资者首次发行
23,486,500.00 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每股面值 1 元,每股发行价格 29.88 元,
共计募集人民币 701,776,62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共计人民币 60,875,920.00 元(不
含增值税),实际筹集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640,900,700.00 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
情况已经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于 2021 年 7 月 15 日出具了“华
兴验字[2021]21000780108 号”验资报告。
(二)2025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金额及余额
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止,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货币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金 额
募集资金净额 640,900,700.00
加:累计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 10,923,929.85
减: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 596,779,472.67
本报告期使用金额 12,692,900.20
已转出的永久流动资金金额 28,724,520.75
合计 13,627,736.23
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累计直接投入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
609,472,372.87 元,扣除手续费后累计利息收入净额 10,923,929.85 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合计 13,627,736.23 元,其中存放于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余额为 13,627,736.23 元,尚未赎回的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的余额为 0 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1、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运用,保证募集资金的安全,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益,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了《广东洪兴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
下简称“《管理制度》”),该《管理制度》经公司 2020 年 4 月 20 日公司第一届董事
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2、募集资金监管协议情况
根据上述《管理制度》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
2021 年 6 月,公司与广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汕头潮南支行及保荐机构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洪兴(瑞金)实业有限公司和保荐机构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潮阳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云山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2022 年 5 月,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广州巨石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和保荐机构申万宏源证
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云山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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