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9
广东洪兴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林峰)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广东洪兴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要求,在 2025 年度任期内勤勉地履行了职责,独立、谨慎、认真地行使了公司赋予的权利,及时了解公司的经营状况,积极出席公司召开的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及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5 年任期内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林峰,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6 年 11 月出生。北京大学法
学学士,中国政法大学民商法硕士研究生学历。现任广东地道律师事务所负责人;
具备丰富的法律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2018 年 11 月至 2025 年 2 月任公司独立
董事。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经自查,本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相关法律法规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25 年任期内,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股东会,认真审阅会议材料,积极参与各议题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董事会正确 决策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出席董事会、股东会的次数及投票情况如下:
1、参加董事会情况
本人 2025 年任期内,公司共召开了 1 次董事会。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
法规的要求,勤勉履行职责,对董事会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未发生过缺席董事会的情况,本人在任职期间,出席董事会情况如下表:
会议类型 本报告期内 现场出席次数 通讯出席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应出席董事
会次数
董事会 1 0 1 0 0
2、参加股东会的情况
本人 2025 年任期内,公司共召开了 1 次股东会。本人应出席 1 次,亲自到
场出席 1 次。
(二)参与专门委员会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情况
2025 年任期内,公司未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本人作为时任提名委员会召集人、审计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2025 年任期内,公司未召开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
2025 年任期内,本人主持并召开了 1 次提名委员会会议,对公司《关于董
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事项进行了审议并发表意见。
(三)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本人在 2025 年度任职期内未发生行使以下特别职权的情况:
1、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无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情形;
3、无提议独立聘用外部审计机构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形;
4、无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的情形。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5 年任期内,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定期报告及财务问题进行探讨交流,关注审计过程,督促审计进度,确保审计工作的及时、准确、客观、公正。
(五)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2025 年任期内,本人通过关注公司互动易平台、公司舆情信息、出席股东会等多种方式,了解中小股东的诉求和建议,发挥独立董事在监督和中小股东利益保护方面的作用。在对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时,本人不受公司和主要股东的
影响,切实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关注公司在重大事项方面的信息披露工作,推动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及时性和完整性,切实保护中小股东的利益。
(六)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情况
2025 年任期内,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利用自己的专业优势,密切关注公司的财务状况和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同时,利用召开股东会或董事会时间,到公司现场深入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现场参观了解募投项目的进展情况,积极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开展交流与沟通,及时掌握公司的经营动态;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传媒、网络对公司的相关报道,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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