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17
证券代码:001210 证券简称:金房能源 公告编号:2026-022
金房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金房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3 月
16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2026 年公司经营预算目标,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议,参照行业、地区薪酬水平,公司审核了 2025 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并制定了 2026 年度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适用对象
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至下次股东会审议通过该事项时止。
三、薪酬标准
1.公司董事薪酬方案
(1)公司非独立董事在公司担任职务的,按照所担任的职务领取薪酬,不再单独领取董事津贴。未在公司担任职务的非独立董事,领取董事津贴 20 万元/年。根据岗位和职责,按照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领取薪酬,包括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 50%。
(2)独立董事津贴标准为 12 万元/年。
2.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按照其在公司所担任的具体职务结合公司未来发展战略,进行相应调整,按照公司规定领取薪酬。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总额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两部分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 50%,绩效薪酬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按公司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的相关制度进行考评后决定,实际发放金额以考评结果为准。
四、其他规定
1.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2.上述薪酬或津贴为税前金额,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3.上述人员因相关规定不能领取津贴或其自行放弃津贴的,以相关规定或其本人意愿为准;
4.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公司董事会、股东会以及按《公司法》《公司章程》相关规定行使职权所发生的必要费用由公司实报实销。
五、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金房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3 月 16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