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17
证券代码:001210 证券简称:金房能源 公告编号:2026-019
金房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审议程序
金房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3
月 16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基本情况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公司未分配利润及资本公积余额情况如下:
2025 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13,441.32 万 元 , 截 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 , 未 分 配 利 润 为
54,568.97 万元,资本公积——股本溢价余额为 57,262.55 万元。
2025 年度母公司报表中净利润为 13,004.27 万元,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未分配利润为 50,174.81 万元,资本公积——股本
溢价余额为 57,830.71 万元。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可供股东分配利润采用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孰低原则,公司 2025 年度实际可供分配利润为 50,174.81 万元。
鉴于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发展的
前提下,综合考虑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和公司的长远发展需要,公司
董事会拟定《2025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如下:
以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总股本 156,812,676 股为基数,向全
体股东按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2.50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
利 39,203,169.00 元(含税),本年度不送红股;以资本公积向全
体股东以每 10 股转增 4 股,合计转增 62,725,070 股,转增股本后
公司总股本增加至 219,537,746 股,转增金额未超过 2025 年末资
本公积——股本溢价的余额。
在利润分配预案披露日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若公
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将按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
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2025 年半年度,公司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2 元
(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 31,362,535.20 元(含税)。具体内容
请您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25 年半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司 2025 年度未实施股份回购。本次拟
实施的现金分红与 2025 年半年度已实施的现金分红合并计算,
2025 年度,公司累计现金分红总额为 70,565,704.20 元(含税),
占 2025 年度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 52.50%。公司本
年度现金分红方案未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项目 本年度 上年度 上上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 70,565,704.20 26,135,446.00 5,444,884.60
回购注销总额(元) 0.00 0.00 0.0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134,413,221.62 48,689,866.19 12,223,045.74
净利润(元)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
545,689,724.73
未分配利润(元)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
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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