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5-07
证券代码:001215 证券简称:千味央厨 公告编号:2026-018
郑州千味央厨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份回购进展暨回购结果及股份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郑州千味央厨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 2025 年 4 月
25 日、2025 年 5 月 20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 2024 年年度股东会,
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二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和自筹资金(含银行股票回购专项贷款等)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 股),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4,000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6,000 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43.21 元/股。回购股份的期限为自公司股东会
审议通过本回购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5 年 4 月 26 日和
2025 年 5 月 24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上
海证券报》上披露的《关于第二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暨取得金融机构股票回购专项贷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5)和《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36)。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已实施完毕。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股份回购的具体情况
2025 年 9 月 11 日,公司首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
施回购股份,回购股份数量为 114,8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1182%,最高成交
价为 32.90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32.35 元/股,成交总金额为 3,724,515 元(不含
交易费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5 年 9 月 12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首
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5-063)。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实际回购区间为 2025 年 9 月 11 日至 2026 年 4 月
30 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1,241,2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28%,最高成交价为 43.00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32.35 元/股,成交总金额为 49,982,693 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方案已实施完毕。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既定的回购方案。
二、回购股份实施情况不存在差异的说明
本次股份回购实际执行情况与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回购金额已超过回购方案中的回购资金总额下限,且未超过回购资金总额上限。
三、回购股份方案的实施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股份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研发、债务履行能力等方面产生影响后,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也不会改变公司的上市公司地位,股权分布情况仍符合上市公司的条件。
四、回购股份期间相关主体买卖公司股票情况
经核查,自公司首次披露回购方案之日起至发布本公告前一日期间,公司在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五、回购股份实施的合规性说明
(一)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数量、价格、方式及资金来源等符合既定的回购方案和回购报告书的内容与要求,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的股份数量、回购的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本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六、预计回购完成后股份变动情况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已实施完毕,本次回购股份数量为 1,241,200 股,回购股份占公司目前总股本比例为 1.28%。公司总股本未发生变化。若回购股份全部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并全部锁定,则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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