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1
证券代码:001216 证券简称:华瓷股份 公告编号:2026-010
湖南华联瓷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湖南华联瓷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6年4月20日以
现场加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2026 年 4 月 12 日发出。会议由董事长许君奇
先生主持,应到董事九名,实到董事九名。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与会董事经投票表决,会议逐项审议并通过了以下决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通过《关于拟收购江西金环颜料有限公司 31%股权的议案》
议案内容:基于公司发展战略,为进一步整合产业链上下游优势资源,强化核心原材料供应链的稳定性与可控性,整合双方研发资源,提升公司在无机颜料领域研发创新能力与技术水平,完善公司在陶瓷材料领域的整体布局,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前期与交易对方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中业绩承诺及后续安排约定,公司拟收购江西金环颜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金环”)31%股权。
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20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收购江西金环颜料有限公司 20%股权的议案》,并完成相关股权收购,现持有江西金环20%股权。根据公司与交易对方2024年9月25日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双方共同协助江西金环 2025 年度经公司指定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确认的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达到 4500 万元经营目标,并约定相应业绩承诺及后续安排:
1、如目标公司 2025 年经审计的净利润达到或高于 4,500 万元,甲方应当在
2026 年 6 月 30 日前完成以现金方式收购乙方持有的目标公司 31%股权(以下简
称“后续标的股权”,本次转让简称“后续股权转让”)的协议签订,后续股权转让完成后甲方持有目标公司 51%股权,后续标的股权收购价格以目标公司 40,000 万元整体估值计算,即 12,400 万元。
2、如目标公司 2025 年经审计的净利润低于 4,500 万元,在 2026 年 6 月 30
日前甲方有权选择以下二者之一:(1)完成以现金方式收购乙方持有的目标公司31%股权的协议签订,收购完成后甲方持有目标公司 51%股权,收购价格以目标公司 35,000 万元整体估值计算,即 10,850 万元;(2)放弃进一步收购目标公司的权利,甲方继续持有目标公司 20%股权,后续安排由双方另行约定。
现江西金环 2025 年度经公司指定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营业收入为 24,014 万
元,净资产为 22,302 万元,净利润为 2,339 万元。净利润低于双方原约定的 4,500
万元经营目标,公司选择行使收购权,收购价格以目标公司 35,000 万元整体估值计算,对应江西金环 31%股权的转让价格为 10,850 万元,收购完成后公司将持有江西金环 51%股权。
本次交易涉及的总资产、净资产、营业收入、净利润等指标所占比例未达到股东会审批标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有关本次股权转让协议尚未签署,现提请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全权办理本次收购江西金环 31%股权的全部相关事宜,具体授权范围包括但不限于:聘请具备合法资质的资产评估、审计等专业机构,开展本次收购相关的资产评估、审计等专项工作并确定相关费用;根据本次收购实际情况,与交易对方协商、拟定、修改并签署本次股权转让协议及所有配套法律文件、补充协议等事宜。上述授权的有效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至本次股权收购相关所有事宜办理完毕之日止。
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第六届战略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6 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出席会议的董事对该议案进行表决,结果如下:
表决结果: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0 票。
2、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议案内容:为保证公司董事会规范运作及信息披露工作顺利开展,经公司董事长许君奇先生提名,并经董事会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资格审查通过,拟聘任黄初春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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