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9
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湖南华联瓷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作为湖南华联瓷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瓷股份”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持续督导阶段的保荐机构,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原证券”或“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华瓷股份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进行了认真、审慎的核查,并出具本核查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及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湖南华联瓷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802 号),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6,296.67 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9.37 元,共计
募集资金 58,999.80 万元,扣除各项新股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53,267.91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1〕2-40 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余额为 4,004.06 万元(包
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项目 序号 金额(万元)
募集资金净额 A 53,267.91
项目投入 B1 39,298.67
截至期初累计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 B2 1,965.04
项目投入 C1 12,029.79
本期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 C2 99.57
截至期末累计发生额 项目投入 D1=B1+C1 51,328.46
项目 序号 金额(万元)
利息收入净额 D2=B2+C2 2,064.61
应结余募集资金 E=A-D1+D2 4,004.06
实际结余募集资金 F 4,004.06
差异 G=E-F -
(三)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1、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湖南华联瓷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
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11 日分
别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醴陵支行、华融湘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醴陵国瓷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株洲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2022 年 1 月 16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设立募集资金存储专户并授权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醴陵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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