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9
湖南华联瓷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李玲)
本人作为湖南华联瓷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华瓷股份”)董事会独立董事,在 2025 年度严格按照《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恪尽职守、客观公正,忠实履行了作为独立董事的职责,切实维护了公司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5年度具体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
(一) 个人基本情况介绍
李玲,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出生于 1970 年 11 月,本科学历,高
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土地评估师、资产评估师、税务师,曾任长沙市粮食系统所属国有企业出纳、会计、财务负责人、湖南长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经理及负责人、湖南湘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评估经理、湖南佳诚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税务审计负责人,现任湖南德恒联合会计师事务所主任会计师、法人代表,长沙燃气实业有限公司、长沙麓山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外部董事。
(二) 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成员均未在本公司及其附属企业担任任何职务,本人未曾服务于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 5%及以上已发行股份的股东单位,没有参与任何形式的职业服务,不存在从公司本身,以及公司的主要股东单位或其他与公司存在潜在利害关系的机构获取任何未经披露的额外利益行为。不存在任何可能损害或质疑本人作为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状况。
二、 2025 年度履职概况
(一)2025 年度本人通过现场出席或通讯出席的方式参与了所有年度内召开的董事会会议、任职的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和股东会。2025 年度,本人对董事会会议及本人任职的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的相关议案均投了赞成票,并对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在公司现场工作总计 15 个工作日,对已知的公司生产经营环节的相关事项未提出异议。
具体如下:
董事会 股东会
姓
名 应出席董事 亲自出 委托出 缺席 是否连续两次 召开股东 列席股东
会会议次数 席次数 席次数 次数 未出席会议 会次数 会次数
李 12 12 0 0 否 7 7
玲
(二)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积极落实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相关要求,充分配合独立董事开展各项工作,及时向独立董事通报公司的运营状况,确保独立董事参与公司治理。独立董事不仅出席了所有股东会和董事会会议,还积极参与其所任职的专门委员会的工作,如审计委员会、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等,对重要议案进行审议。充分支持了独立董事行使职权。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如下:
序 会议届次 时间 发表意见事项 意见
号 类型
1 第五届董事会 2025-4-2 《关于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同意
第十六次会议
2 第五届董事会 2025-4-2 《关于 2024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同意
第十六次会议
3 第五届董事会 2025-4-2 《关于确认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 同意
第十六次会议 并预计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4 第五届董事会 2025-4-2 《关于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 同意
第十六次会议 案》
5 第五届董事会 2025-4-2 《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 同意
第十六次会议 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议案》
6 第五届董事会 2025-4-2 《关于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较 同意
第十六次会议 大差异的议案》
7 第五届董事会 2025-4-2 《未来三年(2025 年-2027 年)股东回报规划的 同意
第十六次会议 议案》
8 第五届董事会 2025-4-2 《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 同意
第十……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