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18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娄耀辉)
本人作为安徽华尔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2024 年度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勤勉尽责,恪尽职守,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会议各项议案,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及专门委员会的作用,切实维护全体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现将本人 2024 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本人娄耀辉,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法学硕士,具有律师资格、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资格。先后任信利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律师、合伙人、上海信石律师事务所律师、合伙人、主任、深圳前海联合交易中心首席法律顾问;现任上海信石律师事务所律师、合伙人、主任、苏州优晶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4 年 6 月至今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情况说明
2024 年度本人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经自查,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公司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
二、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2024 年度本人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公司共召开了 3 次董事会、1 次股东
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均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 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合法有效。
2024 年度本人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和股东
大会,认真审阅相关资料,积极参与各项议题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以严谨的 态度行使表决权,履行了独立董事的义务。本人均亲自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 未授权委托其他独立董事出席会议,并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认 真审议后,均投了同意票,未提出异议。2024 年度,本人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 会具体情况如下:
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姓名 应出席董事 现场出 通讯出席 委托出席 缺席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
会次数 席次数 次数 次数 次数 出席会议
3 1 2 0 0 否
娄耀辉 应出席股东 现场出 通讯出席 委托出席 缺席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
大会次数 席次数 次数 次数 次数 出席会议
1 1 0 0 0 否
(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本人担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第六届董事会审计 委员会委员、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2024 年度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
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 3 次,审议通过 5 项议案;第六届提名委员会
会议召开1次,审议通过1项议案;未召开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 未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均亲自出席各专门委员会会议,不 存在委托他人出席或缺席的情况。本人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及公司各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在审议及决策董事会的相
关重大事项时积极提出相关建议,有效提高了董事会的决策效率。
(三)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2024 年度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未有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核查的情况发生;未有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况发生;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发生;未有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的情况发生。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沟通,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及执行情况进行监督,了解会计师对定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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