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18
安徽华尔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安徽华尔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安徽华尔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
础上,公司董事会对公司 2024 年 12 月 31 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
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对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
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
1、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
(1)安徽华尔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合肥华尔泰智能制造有限公司。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 100%,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 100%。
2、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
(1)法人治理结构
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建立了由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营管理层组成的一套较为完整、有效的法人治理结构。公司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依法行使企业的经营决策,负责内部控制的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公司董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建立和监督负责,确立内部控制的政策和方案,监督内部控制的执
行。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3 名,设董事长 1 名。董事会下设战略
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制定了各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保证了专门委员会有效履行职责,提高了董事会的运作效率。
公司监事会向全体股东负责,对公司财务以及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合法合规性进行监督,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监事会由 3 名监事组成,其中职工代表监事 1 名,设监事会主席 1 名。
经营管理层具体负责实施股东大会和董事会决议事项,主持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保证公司的正常运行。
(2)机构架构
公司依照相关规定、内部控制的要求及自身业务特点,合理地设置公司内部管理职能部门,并制定了相应的岗位职责。设立了气化车间、联合车间、硝酸车间、氨基树脂车间、硫酸车间、双氧水车间、苯二胺车间、安全环保部、生产部、信息中心、销售中心、质量中心、研发中心、技术中心、综合管理办公室、证券投资部、采购部、财务部、人力资源部、行政保卫部、监察审计部等相关部门。各职能部门分工明确、权责清晰、相互协作、相互牵制、相互监督形成了一体的控制体系,规范了公司内部运作机制,为公司长期健康发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3)企业文化
公司的精神和物质文明始终相互伴生、同步建设、同步发展。公司建立了一套涵盖愿景、使命、核心价值观、企业作风、质量理念、发展理念、管理理念、人才理念、安全理念、环保理念、经营理念、企业精神、发展目标、管理方针、工作作风、工作要求、道德情操等内容的完整企业文化体系。公司积极开展各种形式的企业文化学习、宣传活动,在公司内形成了积极向上的价值观和社会责任感,建立了诚实守信、爱岗敬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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