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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4-17 17:31:17 股吧网页版
华尔泰:独董述职报告(陈广垒-届满离任)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4-18


安徽华尔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陈广垒—届满离任)

本人作为安徽华尔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4 年度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勤勉尽责,恪尽职守,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会议各项议案,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及专门委员会的作用,切实维护全体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规范运作。2024 年 6 月本人任期届满,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职务。现将本人 2024 年度任职期间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本人陈广垒,中国国籍,博士学历,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高级会计师、全国会计领军人才(企业类)。曾先后担任中金黄金股份有限公司(600489.SH)财务负责人、北京金融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副总会计师、总经济师,恒投证券(01476.HK)非执行董事,天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红京企业咨询(北京)有限公司总裁。现任西藏宁算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兼财务总监、宝宝树集团(1761.HK)独立非执行董事、海南京粮控股股份有限公司(000505.SZ)独立董事、北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外部董事、马上消费金融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北京中诚聚泰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中诚华策(北京)管理咨询有
限公司执行董事。2020 年 3 月至 2024 年 6 月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情况说明

2024 年度本人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经自查,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
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公司 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 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 性的相关要求。

二、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2024 年度本人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公司共召开了 2 次董事会、2 次股东
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均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 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合法有效。

2024 年度本人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和股东
大会,认真审阅相关资料,积极参与各项议题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以严谨的 态度行使表决权,履行了独立董事的义务。本人均亲自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 未授权委托其他独立董事出席会议,并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认 真审议后,均投了同意票,未提出异议。2024 年度,本人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 会具体情况如下:

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姓名 应出席董事 现场出 通讯出席 委托出席 缺席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
会次数 席次数 次数 次数 次数 出席会议

2 0 2 0 0 否

陈广垒 应出席股东 现场出 通讯出席 委托出席 缺席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
大会次数 席次数 次数 次数 次数 出席会议

2 0 2 0 0 否

(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本人担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委员。2024 年度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第五届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

核委员会会议各召开 1 次,审议通过 12 项议案,听取或审阅 7 项报告。公司第
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召开 1 次,审议通过 1 项议案。本人均亲自出席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不存在委托他人出席或缺席的情况。本人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公司各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在审议及决策董事会的相关重大事项时积极提出相关建议,有效提高了董事会的决策效率。

(三)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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