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4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胡海川)
本人作为安徽华尔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在 2025 年度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勤勉尽责,恪尽职守,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会议各项议案,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及专门委员会的作用,切实维护全体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现将 2025 年度本人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本人胡海川,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先后任日照职业技术学院讲师、中国化学品安全协会综合处副主任、应急管理部危化监管司综合处(挂职)、安徽曙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北京安星达技术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2024 年 6 月至今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情况说明
2025 年度本人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经自查,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公司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二、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会议情况
2025 年度本人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公司共召开了 5 次董事会、2 次股东
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均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合法有效。
2025 年度本人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和股东会,认真审阅相关资料,积极参与各项议题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以严谨的态度行使表决权,履行了独立董事的义务。本人均亲自出席董事会和股东会,未授权委托其他独立董事出席会议,并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认真审议后,均投了同意票,未提出异议。2025 年度,本人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具体情况如下:
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的情况
应出席 现场出 通讯出席 委托出 缺席 是否连续两 出席股
姓名 董事会 席次数 次数 席次数 次数 次未亲自出 东会次
次数 席会议 数
胡海川 5 1 4 0 0 否 2
(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本人担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第六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2025 年度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第六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会议召开 1
次,审议通过 1 项议案;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召开 1 次,审议通过 1
项议案;未召开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会议。本人亲自出席专门委员会会议,不存在委托他人出席或缺席的情况。本人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公司各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在审议及决策董事会的相关重大事项时积极提出相关建议,有效提高了董事会的决策效率。
(三)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2025 年度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未有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
进行审计、咨询或核查的情况发生;未有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情况发生;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发生;未有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的情况发生。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沟通,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及执行情况进行监督,了解会计师对定期报告的审计工作安排,就审计关注事项等与会计师进行沟通,并听取了会计师关于公司审计重点、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等事项的汇报,并对审计发现问题提出建议,确保公司财务报告内容真实、合法,审计结果客观、公正。
(五)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高度重视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及全体投资者合法权益,尤其是中小股东的权益。
1.本人通过积极参加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及各专门委员会会议了解公司各项重大事项的进展,审慎、客观地对各项议案发表意见,促进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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