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21
证券代码:001218 证券简称:丽臣实业 公告编号:2025-038
湖南丽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全部注销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湖南丽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977 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湖南丽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公司本次公开发行数量为
22,500,000 股,每股面值 1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45.51 元,募集资金总额
1,023,975,000.00 元,减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87,275,100.00 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936,699,900.00 元。上述募集资金已由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1年 9 月 30 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了《验资报告》(致同验字(2021)第 441C000663 号)。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权益,公司依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了《湖南丽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及使用情况的监督等方面均做了具体明确规定。
按照相关规定,公司将募集资金人民币 93,669.99 万元分别存放于公司设立
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的存储与使用进行管理,公司于 2021 年 10月 27 日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德雅路支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城支行以及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
监管协议》,分别与全资子公司上海奥威日化有限公司、广东丽臣奥威实业有限公司以及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东塘支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25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 2021 年 12
月 13 日召开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拟投入金额及新增募投项目议案》,同意调整“广东丽臣奥威实业有限公司 15 万吨绿色表面活性剂项目”和“上海奥威日化有限公司 8 万吨新型绿色表面活性剂材料建设项目”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金额,调整的募集资金 21,000.00 万元用于建设“年产 25 万吨新型绿色表面活性剂生产基地及总部建设项目(一期)”。公司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年产 25 万吨新型绿色表面活性剂生产基地及总部
建设项目(一期)募集资金的存储与使用进行管理,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8 日与
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城支行以及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13 日与全资子公司
上海奥威日化有限公司、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城支行以及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公司及时办理了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丽奥科技有限公司绿色液体洗涤剂生产线建设项目在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华泰支行(银行账号 78760188000147600)开立的募
集资金存放专户的注销手续,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9 月 22 日在《证券时报》《中
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6)。
公司于 2022 年 8 月 30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 2022 年 9 月 15
日召开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暨新增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丽奥科技有限公司绿色液体洗涤剂生产线建设项目”的募集资金,用于新增募集资金项目“上海奥威日化有限公司年产 25 万吨新型绿色表面活性剂生产基地及总部建设项目(二期)”,变更的募集资金为 17,372.08 万元。公司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上海奥威日化有限公司年产 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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