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3
湖南丽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职情况
评估报告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湖南丽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规定和要求,湖南丽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审计委员会对公司年审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职情况及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1981 年(工商登记:2011 年 12 月 22 日)
2、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3、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22 号赛特广场五层。
4、首席合伙人:李惠琦
5、执业证书颁发单位及序号:北京市财政局 NO 0014469
6、人员信息:截至 2025 年末,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从业人员近六千人,其中合伙人 244 名,注册会计师 1,361 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 400 人。
7、业务规模:致同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度业务收入 26.14 亿元,其中审计
业务收入 21.03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 4.82 亿元。2024 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297 家,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收费总额3.86 亿元;2024 年年报挂牌公司客户 166 家,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文化、体育和
娱乐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审计收费 4,156.24 万元;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为本公司同行业 23 家上市公司提供年审服务。
8、投资者保护能力: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 9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2024 年末职业风险基金 1,877.29 万元。致同所近三年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9、诚信记录:致同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
政处罚 5 次、行政监管措施 19 次、自律监管措施 13 次和纪律处分 3 次。执业人
员无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81 名执业人员因执业行为受到处理处罚,其中
行政处罚 6 批次、行政监管措施 20 次、自律监管措施 11 次、纪律处分 6 次。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2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及 2025 年 5 月
29 日召开的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六次会议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审查意见。
二、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根据《审计业务约定书》,并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
规范,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及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审计报告,同时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涉及关联交易的业务情况进行了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2025 年度报告审计期间,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就相关审计人员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审计范围、风险判断、重点审计领域、审计意见等事项与公司进行了充分沟通。
经审计,致同会计师事务所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报告期内合并范围内及母公司财务状况;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
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通过对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方面进行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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