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17
青岛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薪酬津贴方案
青岛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16 日召开第十
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薪酬津贴方案的议案》。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经营规模等实际情况并参照行业薪酬水平,制定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薪酬津贴方案如下:
一、适用对象
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含独立董事)。
二、适用期限
本方案的有效期至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任期止。
三、公司董事长薪酬方案
公司董事长薪酬采用年薪制,年薪=年度薪酬+任期激励。年度薪酬由固定部分和浮动部分组成,浮动部分依据考核结果发放。任期激励收入是与企业负责人任期经营业绩考核结果挂钩的收入,结合实际任职时间和任期经营业绩考核结果确定。
四、公司其他非独立董事薪酬方案
公司非独立董事按照所担任的实际工作岗位在公司领取薪酬,未担任实际工作的非独立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
五、公司独立董事津贴方案
公司独立董事津贴为人民币 6.00 万元/年(含税),自公司股东会决议通过之当月开始执行。
六、其他
1.公司董事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2.上述薪酬或津贴均为含税金额,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个人申请自行申报的除外);
3.本方案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本方案如与国家日后颁布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经合法程序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相抵触时,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执行;
4.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薪酬津贴方案需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青岛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4 月 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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