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7-11
悍高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制度的
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的说明
发行人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逐步建立健全了由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组成的治理结构。
自发行人整体变更设立股份公司以来,发行人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的规定规范运行,各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均尽职尽责,按制度规定切实地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形成了相互独立、权责明确、监督有效的公司治理结构。
一、股东大会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2020 年 9 月 29 日,发行人召开创立大会,全体股东审议通过了佛山市顺
德区悍高五金制品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为悍高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方案,并审议通过了《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及《公司章程》。
现行《公司章程》由公司 2021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自股份公司设立以来,股东大会共召开 15 次会议,股东大会一直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规范运作。股东认真履行股东义务,依法行使股东权利。股东大会机构和制度的建立及执行,在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和规范公司运作的过程中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二、董事会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2020 年 9 月 29 日,发行人召开创立大会,全体股东审议通过了《董事会
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细则》。自股份公司设立以来,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及《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规定行使义务和权利。
自股份公司设立以来,董事会共召开 23 次会议,董事会一直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及《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规定规范运作,并严格履行相关召集程序及其他义务。
三、监事会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2020 年 9 月 29 日,公司召开创立大会,审议通过《监事会议事规则》。现
行《监事会议事规则》由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自股份公司设立以来,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行使义务和权利。
自股份公司设立以来,监事会共召开 15 次会议,监事会一直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规范运作。
四、独立董事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2020 年 9 月 29 日,公司创立大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工作细则》,并选举
贺春海、张永鹤为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3 年 9 月 28 日,第二届董
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选举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选举贺春海、张永鹤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其中,贺春海为会计专业人士。
公司独立董事自任职以来,依据《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要求积极参与公司决策,发挥在财务、法律等方面的专业特长,维护全体股东利益,促使公司治理结构得到进一步改善。独立董事就报告期内公司的关联交易情况、制定利润分配管理制度、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等发表了独立意见。
五、董事会秘书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制定了《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设立董事会秘书一名。董事会秘书是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和董
事会负责。2020 年 9 月 29 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聘任徐
昊为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2023 年 9 月 28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
议审议通过聘任徐昊为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秘书依法筹备了历次董事会会议及股东大会,确保了公司董事会
会议和股东大会的顺利召开,在改善公司治理上发挥了重要作用,促进了公司的规范运作。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悍高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的说明》的盖章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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